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和崇明区绿化市容局:
为规范本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验收工作,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绿容〔2019〕556号)要求,现将《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为规范本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绿容〔2019〕556号),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范围
纳入2019-2021年计划的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
二、验收内容
包括项目程序、档案资料、完成情况、变更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方面。
项目程序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程序是否符合管理办法,是否按规定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情况。
档案资料情况。包括项目批复文件、设计文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归档情况。
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质量以及完成时间等情况。
变更情况。包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情况,按规定要求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按照相关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等情况。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自查。项目结束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立项和作业设计批复对实施项目工程量、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提出区级验收申请。
(二)区级验收。区绿化市容局对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项目单位区级验收申请,组织区级验收。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区级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并由区绿化市容局形成区级验收报告,向市绿化市容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三)市级验收。根据区绿化市容局提出的市级验收申请,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四、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竣工验收请示、区级验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意见及相关文本,立项和作业设计批复及相关文本、招投标材料、项目变更调整的文件或材料、项目竣工报告、竣工图、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竣工决算、审价报告、监理报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以及照片资料等。
五、验收方法
(一)内业检查。对项目管理程序、档案资料、资金使用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检查其完整性、规范性。
(二)外业检查。对项目范围内林地抚育、景观改造、各类设施等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量及规格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实地验收采取全部核查和抽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设施类采取全部核查。林地抚育、景观改造采取抽样核查,抽样区域总面积不少于项目实施面积的10%。对重点区域和非连续地块分别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相关区域面积的10%。对地块进行现场核查后填写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详见附件)。
六、质量检查标准
林地抚育、景观改造、基础设施、休憩设施、服务设施等全部建设内容应与竣工图一致,竣工图应与作业设计一致,如有变更应有作业设计调整相关手续。
(一)林地抚育。主要检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其中作业面积根据上报完成面积,核对实际作业面积;作业质量重点检查是否按作业设计要求实施,是否存在应采未采、错采、乱开天窗、越界采伐等问题,其质量应达到设计明确的要求。
(二)景观改造。核查地块内乔木、灌木和地被种植数量、规格及成活情况,要求核实率≥95%,成活率≥95%,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100%成活。苗木栽植应达到工程种植要求,按照植物特性和主导功能进行修剪,保持良好的形态、长势,景观改造应达到设计明确的建设要求。
(三)设施建设。核查基础设施、休憩设施、服务设施等重点建设内容的数量、规格、材质是否达到设计明确的建设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满足基本的游憩活动需求。
(四)养护管理。清除死亡苗木并及时补植,现场无违章搭建、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是否及时清除杂草。
七、验收结论
分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个结果。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进行批复;对无法达到验收通过标准的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项目按要求整改后,再组织验收。若项目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验收通过标准的,则认定项目未通过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视为验收通过:
1.档案材料完整、规范;
2.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项目施工;
3.核实项目建设面积,林地抚育、景观改造、基础设施、休憩设施、服务设施建设等符合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4.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
5.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无未解决纠纷;
6.项目经费使用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的。
(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
经整改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视为不通过处理:
1.未经建设单位、林业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同意,项目建设地块、面积以及建设内容出现重大调整,超出批复范围10%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项目施工;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
4.图实严重不符。包括林地抚育涉及的苗木品种、规格与设计图、竣工图完全不符;种植模式、密度与设计图、竣工图完全不符;基础设施面积、休憩设施、服务设施数量、规格与设计图、竣工图完全不符;
5.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存在纠纷未解决的;
6.项目经费使用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的;
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区绿化市容局申请项目资金清算。项目验收批复后,区绿化市容局应明确后期管护主体,落实养护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 收表一(档案材料)
2.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二(林地抚育)
3.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三(景观改造)
4.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四(设施建设)
| 附件1 | ||||||||||||||||||||||
| 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一(档案材料)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 实施方案评审申请 | 实施方案批复文号 | 项目可研报告上报文号 | 发改委批复文号 | 项目作业设计申请文号 | 市林业局批复文号 | 作业设计文本 | 变更报告(如有变更)文号 | 变更报告批复文号 | 项目投资总额 | 招投标材料 | 林木种苗植物检疫证 | 竣工验收申请 | 竣工决算总额 | 竣工决算 |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审价报告 | 监理报告 | 竣工图 | 竣工报告 | 自查报告 | 工程总结 | 图像资料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 备注:指标10和14用万元表述,指标1、7、11-13,15-23用有或无表述。指标23指现场定点对比图像资料、航拍图及现场照片。 | ||||||||||||||||||||||
| 验收意见: 验收组成员(签名): 验收时间: | ||||||||||||||||||||||
| 附件2 | ||||||||||||||
| 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二(林地抚育)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 区域名称 | 小班号 | 作业面积 | 修枝木株数 | 补植木株数 | 伐除木株数 | 应采未采、错采株数 | 是否乱开天窗 | 清理情况 | ||||||
| 上报面积 | 核实面积 | 上报 | 核实 | 上报 | 核实 | 上报 | 核实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验收意见: | ||||||||||||||
| 验收组成员(签名): | 验收时间: | |||||||||||||
| 备注: 指标3指标5、指标7、指标9 所指的上报信息以竣工图为准。 指标13 指是否存在林木下部枯枝、濒死树、恶性藤本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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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 |||||||||||||||||||||||
| 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三(景观改造)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 区块名称 | 区块面积(亩) | 苗木种类 | 苗木规格 (CM) |
苗木数量(株/㎡、%) | 苗木修剪情况及形态结构 | 林地养护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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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报 | 核实 | 上报 | 核实 | 上报数 | 核实数 | 死亡数 | 成活率 | 核实率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胸径/密度 | □死亡苗木未及时清理和补植 □苗木质量低下,生长不佳 □林地排灌不通畅 □林内有生活和建筑垃圾 □杂草过多 □林间有违章搭建 □有林木倾斜、倒伏等现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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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度 | |||||||||||||||||||||||
| 冠幅 | |||||||||||||||||||||||
| 胸径/密度 | |||||||||||||||||||||||
| 高度 | |||||||||||||||||||||||
| 冠幅 | |||||||||||||||||||||||
| 胸径/密度 | |||||||||||||||||||||||
| 高度 | |||||||||||||||||||||||
| 冠幅 | |||||||||||||||||||||||
| 胸径/密度 | |||||||||||||||||||||||
| 高度 | |||||||||||||||||||||||
| 冠幅 | |||||||||||||||||||||||
| 胸径/密度 | |||||||||||||||||||||||
| 高度 | |||||||||||||||||||||||
| 冠幅 | |||||||||||||||||||||||
| 胸径/密度 | |||||||||||||||||||||||
| 高度 | |||||||||||||||||||||||
| 冠幅 | |||||||||||||||||||||||
| 验收意见: | |||||||||||||||||||||||
| 验收组成员(签名): | 验收时间: | ||||||||||||||||||||||
| 备注: 指标3、5、7所指的上报的种类、规格、数量均以竣工图为准。其中指标3、4苗木种类包括乔木、灌木、草本植物,乔木规格以胸径、高度、冠幅为主,灌木与草本植物规格以密度、高度、冠幅为主。 指标10=(指标8-指标9)/指标8×100%。指标11=指标8/指标7×100% 指标12 指苗木栽植应按照树种特性和主导功能进行修剪,保持良好的姿态、长势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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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 ||||||
| 2019-2021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质量验收表四(设施建设)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 验收情况 | 内容 | 编号 | 上报工程量 | 核实工程量 | 上报规格、材料 | 核实规格、材料 |
| 道路 | ||||||
| 小计 | ||||||
| 排水沟渠 | ||||||
| 小计 | ||||||
| 标识标牌 | ||||||
| 小计 | ||||||
| 座椅 | ||||||
| 小计 | ||||||
| 桌凳 | ||||||
| 小计 | ||||||
| 避雨廊架 | ||||||
| 小计 | ||||||
| 景墙 | ||||||
| 小计 | ||||||
| 雕塑小品 | ||||||
| 小计 | ||||||
| 小计 | ||||||
| 验收意见: | ||||||
| 验收组成员(签名): | 验收时间: | |||||
| 备注:所指的上报工程量、规格、材料均以竣工图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