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12-15      发布日期:2024-01-03      沪建综规〔2023〕6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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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综规〔2023〕68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青浦区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青浦区建管委:

  你委《关于上报<青浦区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青建管〔2023〕201号)及相关初步设计资料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浦区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23〕148号),结合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范围

  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夏阳街道,西至G1503东辅道以东起点桩号K0+224.00(X=-12298.913,Y=-32054.292),东至规划三路,终点桩号K0+825.21(X=-12375.851,Y=-31468.282),道路全长601.21米。

  (二)内容及规模

  新建规划一路,建设规模采用双向2块2慢;新建跨朱溇泾桥梁1座;同步实施路面排水、照明、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二、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等级与设计车速

  新建规划一路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二)通行净空与限界

  机动车道道路通行净空不小于4.5米、非机动车道不小于2.5米。机动车道宽度3.5米/车道。

  (三)设计年限与结构安全

  沥青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二级,桥梁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四)设计荷载

  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采用BZZ-100型标准车,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城-B级。

  (五)抗震设防

  地震设防烈度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抗震设防类别采用丁类。

  (六)排水标准

  地面道路暴雨重现期按3年一遇设计,综合径流系数按0.6控制。

  三、工程设计

  (一)平纵横设计

  原则同意本工程初设的平纵横设计。

  工程设计道路平面线位采用规划路线走向,沿线共有1个平面交点,圆曲线半径300米。道路最大纵坡按不大于2.5%控制,最小纵坡0%,最小坡长89.44米,道路纵坡小于0.3%处进行街沟设计以满足路面排水要求。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采用2.5米(人行道)+1.5(绿化设施带)+2.5米(非机动车道)+7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5 米(人行道)=20米(红线宽度)。

  (二)路基路面

  原则同意本工程路基路面设计方案。

  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顶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小于25兆帕。在原地面清表30厘米后回填30厘米宕渣并碾压密实,对上路床30厘米范围采用石灰土进行处理。填浜路基采用就地固化处理方式。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AC-13C(SBS改性沥青)+7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

  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6厘米同质砖+3厘米M10水泥砂浆+10厘米C20水泥砼+10厘米级配碎石。

  下阶段,请建设单位根据初设评审报告、地质勘察资料及市区相关部门意见,就交通标志标线、公交站点布置、绿化等内容进一步深化和优化道路设计方案。

  (三)桥梁工程

  工程沿线跨朱溇泾,新建1座桥梁,跨径布置10+16+10米。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排架桥墩,埋置式轻型桥台,基础采用直径800毫米钻孔灌注桩。

  (四)排水工程

  原则同意本工程排水设计方案。

  1.雨水工程

  工程在道路中心线北侧2米处的机动车道下新建一根DN1000雨水管道,管道长度539米,收集路面及地块雨水后自西向东排入道路北侧的规划新开河三。

  2.污水工程

  工程自西向东排一根DN300污水管,管道长约585米,于道路北侧倒虹穿越朱溇泾,接入规划三路设DN400~DN600污水管。

  3.管材及施工

  雨水、污水管道均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DPE)。雨水管道采用开槽埋管施工;污水管道除过朱溇泾段采用倒虹方式,其余采用开槽埋管方式施工。

  下阶段,请建设单位根据初设评审报告意见,在控制总投资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理念优化排水设计,完善相关附属设施截污处置功能,避免初期雨水直排污染河道。

  (五)附属工程

  原则同意本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和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道路照明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和设施方案。

  四、工程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057.04万元,包括工程费241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97万元,预备费134.80万元,前期工程费226.32万元。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浦区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一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23〕148号),本项目法人为青浦区道路运输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前期准备

  请建设单位按照公安、交通、路政、规划、绿化、防洪排涝、水务、抗震及海绵城市等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并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的行业意见以完善方案,为项目开工做好前期准备。

  (二)工程和社会风险

  请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风险评估意见,组织开展施工期的安全性风险评估,进一步落实风险预案各项对策措施,同时,会同所在区相关部门落实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控制的工作机制。

  (三)施工图审查

  请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本批复要求,抓紧完善施工图设计;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同步开展施工图审图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关设计变更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四)批后管理

  请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管理,认真配合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此复。

  附件:青浦区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一路新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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