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和《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精神,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业农村领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业农村领域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4号)《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灾险普办〔2021〕4号)等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上海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也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农业农村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农业承灾体、农业历史灾害、农业综合减灾能力等方面普查是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此次农业灾普,进一步摸清本市农业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本市各区、各乡镇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农业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单位,各涉农区、街镇及相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普查内容。主要有三类。一是2020年农业承灾体调查,包括本市农业农村、农业经济情况,种植业、林果、畜禽、渔业等种养殖情况,蔬菜大棚等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二是农业历史灾情调查,包括1949-2020年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1978-2020年历史一般灾害事件调查、1978-2020年历史年度灾害灾情调查。三是农业领域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包括各级政府减灾能力、渔船避风港情况调查。
(三)普查时间。2021年9月,制定上海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组建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专班以及技术支撑队伍,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培训,启动本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2021年10-11月,组织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填写相应普查数据表格,编写普查工作报告。2021年12月,完成本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核查与汇交。
三、任务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本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上海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和市有关单位做好农业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组织相关成果的汇集、验收与提交。
(二)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属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组织本区域农业自然灾害相关成果的汇集、验收,提交本区域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属企业普查结果报送所在区(镇)汇总上报。
(三)技术支撑队伍。建立普查工作专家组,制定《上海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咨询、技术支撑;组织对各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对各区提交普查成果初步汇集、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上海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市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委内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田建设处、种植业管理处、蔬菜办公室、畜牧兽医处、农机化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计划财务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普查工作。各区农业农村委应成立本区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专班或工作组,有序推进各区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二)通力协作配合
按照普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规定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填报。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4号),在充分考虑普查任务重、时间紧、专业性强,工作力量配置有限等情况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从事相关普查工作,并按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三)严格把控质量
按照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要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的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从严把控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内部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普查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本市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为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1.本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普查表格(附表1-11)
2.本市第一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技术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