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白玉兰友谊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白玉兰友谊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2025〕9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激励在沪优秀外籍人士留在上海、融入上海,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现启动“上海市白玉兰友谊奖”(上海市荣誉市民、白玉兰荣誉奖)评选表彰工作。请各单位在本系统范围内推荐在我市工作、生活多年或长期与我市开展友好交流合作、扎根基层、身处一线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外籍人士参与评选。现将相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对华长期友好;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长期从事与上海的交流合作,在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推动上海对外交往、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作出突出贡献。

  其中,白玉兰荣誉奖申请人应获得白玉兰纪念奖,并在经贸、金融、科技、航运、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上海市荣誉市民申请人原则上为白玉兰荣誉奖获得者,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直接申报。

  二、申报程序

  我市局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统筹做好本系统、本区的申报组织工作,并通过“上海对外表彰管理平台”(https://awards.wsb.sh.gov.cn/)进行线上申报。

  三、申报渠道

  中外合资单位申请人可以通过中方的局级主管单位推荐申报;外商独资单位申请人可以通过所属行业的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区政府推荐申报,但不得多头申报;其他机构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聘请单位的局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为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局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推选申请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详见“上海对外表彰管理平台”。

  (二)申报材料要客观公正,申请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三)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白玉兰荣誉奖,应重点突出申请人在之前获奖后所作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的,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五、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各推荐单位应在此期限内线上提交申请表。

  六、网上查询

  有关评奖事宜可以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wsb.sh.gov.cn)“对外表彰”栏目查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政府外办;

  联系电话:李书瑾 021-22161499,陆颖雯 021-22161412。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31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