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2012年黄浦区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1〕12号)、《示范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方案》、《上海市市政府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1〕58号)等意见,结合黄浦区实际情况,设立了《黄浦区关于推进菜市场发展保障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每年设立2000万专项资金。截止到目前,菜市场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共计补贴4300万元;菜市场租金补贴共计2900万元;菜市场发展考核费用共计460万元;菜市场稳定价格保障供应费用共计140万元,其他费用共计840万元。
2019年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主副食品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原菜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文件进行修订后制定了《黄浦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我区菜市场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24家标准化菜市场,分布在全区9个街道(除瑞金街道),面积合计3.35万平方米,各类摊位近2000个,是区内副食品供应的主力军。瑞金街道虽没有标准化菜市场,但配设了4个菜店、2个生鲜超市和4个社区钟点式蔬菜供应点,居民“菜篮子”也有保障。
2、近年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资金保障。从2012年起,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菜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滚动使用,为菜市场提供租金补贴,支持菜市场改造升级和追溯系统建设等公益性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优化布局。适当增加了菜店和智慧微菜场。尽管近年来旧区改造推进力度加大,但菜市场数量没减,菜店还有增加,同时新设了39个智慧微菜场,基本形成了以标准化菜市场为主体,大卖场、菜店、生鲜超市、智慧微菜场为补充的黄浦区副食品供应体系,基本满足了居民的买菜需求。
三是确保安全。大力推进追溯系统建设,保障了食品安全。在全市率先实现菜市场追溯系统全覆盖,聘请专业公司负责追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一直以来我区菜市场追溯系统运维工作在商务部和市商务委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有多家菜市场进入商务部考核全国前50名,2018年第一季度更是包揽全国前三名,区商务委连续3年获得市商务委颁发的追溯体系建设先进组织奖。
四是确保稳定。菜价保持了基本稳定,在全市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区内所有菜场全覆盖设置了平价菜摊位,每日有5种大众品类蔬菜按照区商务委发布的政府指导价进行销售,每季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报告对符合要求的平价菜摊位进行补贴(每个摊位每月补贴3000元)。
3、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供应存在盲点、改建较为艰巨、经营存在困难、成本仍有压力等四方面问题。这些不足,使得我区菜市场建设现状与领导要求、居民诉求仍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对菜市场的要求,扎实做好副食品保供稳价工作,区商务委调研了区各副食品集团和菜市场意见,书面征求了各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对原有的2012年版《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首先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扶持范围及使用原则:扶持对象为在黄浦区注册经营的各类生鲜副食品业态,主要目的是“确保供应稳定,确保菜价实惠。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推进相关业态的发展建设。资金总盘子依旧保持原先的每年2000万。
其次明确了主要用途,主要分为三项:
第一项是保供稳价,主要用于对周边副食品供应相对不足、场地租金较高等因素导致经营困难的副食品网点予以政策性扶持,给予合理的租金补贴保障其运转。还有应对特殊情况下主副食品保供稳价的保障措施经费。
第二项是菜市场公益性保障,用于对菜市场日常管理中的公益性相关服务内容的扶持,包括平价摊位、追溯系统、食品快检系统、垃圾分类等。以及对菜市场硬件建设更新的相应补贴和菜市场对市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的奖励。
第三项是其他扶持经费,主要包括政府实事项目建设,副食品供应新渠道建设推进,政府为调节价格、稳定市场、确保食品安全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
《管理办法》最后明确了相应的操作程序以及监督方法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事前事后管理。
三、《管理办法》对《暂行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1、租金补贴经费。根据区财政局要求接受租金补贴的网点每3-5年需要接受第三方财务审计,同时网点租金不得高于周边地区平均租金。
2、新增公益性保障经费。主要用于菜市场内平价摊位、追溯系统、食品快检系统、场内通道、垃圾分类、门责管理、公厕卫生等公益性服务的扶持以及聘请第三方对菜场公益性服务的跟踪评估费用。
3、建设更新经费。将菜市场二次改造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同时设定补贴上限: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发展考核经费。根据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增加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根据公益性服务定期评估的考核成绩对达标单位予以奖励。
5、评审委员会成员新增区国资委。区国资委负责将区商务委对区属国资菜市场公益性管理平台公司的评价意见纳入平台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年度考核和薪酬分配中。
6、审批程序。根据区财政局要求由原先的评审小组成员单位评审改为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初审后再请专家评审。
《黄浦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