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本区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增强质量品牌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虹口区促进质量提升、强化标准引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市监规〔2022〕2号),现就2021-2022年度虹口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在虹口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及个人,经营状态正常。
(二)申报项目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
(三)申报项目单位及个人信用良好。
二、支持标准
(一)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的支持。
(二)对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和3万元的支持。
(三)对获得“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金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和2万元的支持;对获得“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银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和1万元的支持。
(四)对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支持;扩项或再认证每次给予10万元的支持。
(五)对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
(六)对获得上海市企业质量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十佳案例”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支持。
(七)对获得苏浙皖赣沪先进质量管理方法50佳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支持。
(八)对首次参加“质量体系认证提升”活动,取得成效并通过相应考核获证的组织,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支持。
(九)对获得“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且被单位聘任的个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支持。
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政策,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个人奖励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按规定自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所有项目均需提供: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获批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单位电子缴税凭证;
(五)单位及个人信用报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各单位可登陆信用中国(上海)首页(网址:https://credit.fgw.sh.gov.cn)—信用服务—选择“法人在线查询”“自然人在线查询”)。
(六)申请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kzhiguan@163.com(以申请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
(二)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集中受理并初审,汇总后办理资金申请程序。
五、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地址:大连西路296号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
电话:51851126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