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意见(2020—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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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体总〔2021〕121号

各市级体育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区体育总会:

  在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上海的背景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促进本市体育社会组织朝着社会化、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办发〔2019〕40号)、《关于本市贯彻〈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6〕30号)和《上海市体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本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5号)、《上海市促进体育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体计〔2016〕443号)等文件精神,市体育局制定了《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意见(2020—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级体育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区体育总会结合实际,认真如实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意见(2020—2021年)》

  2.关于《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意见(2020—2021年)》的若干解释

  3.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申报流程图

  4.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备案表

  5.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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