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聚焦提升服务能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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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聚焦提升服务能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2025年版)》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聚焦提升服务能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2025年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8日

聚焦提升服务能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2025年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美丽松江建设,根据市、区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审批改革

  1.扩大项目环评告知承诺范围

  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公共设施管理、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业等12个行业33类报告表项目环评审批及新增销售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医用Ⅲ类射线装置(仅限医疗卫生行业)辐射安全许可申请,实施告知承诺,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环评或许可审批。(责任科室:环评许可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2.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

  对需要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批的同时,可以同步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责任科室:环评许可科)

  3.简化环评报告表

  产业园区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按照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改扩建项目,环评形式可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附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并实施备案管理。(责任科室:环评许可科)

  4.试点排污许可“一次审批”

  对位于联动园区内,行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污染影响类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在开工建设前直接申请排污许可证。(责任科室:环评许可科)

  5.优化园区规划环评

  已编制规划环评且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市、区级产业园区,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园区,可由园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控要求优化调整论证报告》,对原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控要求提出调整建议,经原审查小组成员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核后实施。(责任科室:环评许可科)

  二、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

  6.开展信用修复“两书同达”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同时送达当事人,一次性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引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重塑信用。(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

  7.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采用非现场检查,为企业“减负”。持续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完善优质企业数量,发布《松江区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高质量发展”案例汇编》,推广优秀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

  8.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规范“检查码”和“云间码”使用,促进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实现“四减少、四提高”,即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影响,提高有计划检查运用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科室:局相关科室、单位)

  9.完善督查督办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督办、督查机制。定期总结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情况,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

  10.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

  拓展“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构建“企业服务直通车”板块,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广泛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回复企业求助。优化生态环境综管平台运用,密切部门协作联动,深化数据共享利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筛查、主动发现和识别异常数据,拓展发现途径和研判机制,发挥“三监联动”作用。(责任科室:管理站)

  11.强化涉企帮扶指导

  建立政企沟通途径,开展双向帮扶行动,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进行全方位“法治体检”和“合规体检”,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监督,对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开展联网备案“一对一”指导,符合要求的立即办理,助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执法大队、执法稽查科、监测站)

  四、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12.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通过VOCs深度治理及源头替代、产业结构调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升级等途径进一步挖掘污染物减排空间,支持重大项目、优质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审批。提供免费碳管理培训,举办绿色低碳发展座谈会,为企业搭建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交流展示平台,指导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控和碳配额管理年度工作。(责任科室:大气及水生态环境科、综合规划科)

  13.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影响力

  举办“无废城市”主题展览、知识竞赛、工作交流会等,展示建设成果、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推进“无废城市”数字化管理建设,打造一批“无废细胞”示范项目。设立“无废城市”建设意见箱、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探索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固废先进技术成果市场化应用。推动危险废物包装、设施等电子标签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可视化监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医疗废物电子联单运行工作,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联单无纸化流转。(责任科室:土壤生态环境科、管理站)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

  14.制定企业合规指引

  按照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等不同环境要素以及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等重点领域整理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定《松江区生态环境领域企业合规指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

  15.丰富宣贯普法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宣传重点工作,加强全媒体宣传,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宣扬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鼓励当事人以替代修复的方式履行赔偿责任。扩大“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云间鹿·生态美”公益法治宣传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开设“松环送企大讲堂”,丰富“老姚说环保”品牌,定期开设环保法律法规培训课,讲解企业环保应知应会应做知识。进一步指导“环保管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社会化监测机构监测质量。(责任科室:局各科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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