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港岸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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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港岸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沪交行规[2022]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上海港岸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港岸基供电专用电力设备以及为新能源船舶提供充电服务的岸基充电设施,可根据《办法》要求申请运营补贴。

  (二)项目审核

  申请单位需配合市交通委委托的审核机构开展现场审核和平台线上审核。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信用状况良好(无不执行生效判决信息,无执行期内刑事判决信息)且纳税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能源管理机构健全,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能源管理机构,按时准确上报能耗数据,完成下达的用能指标,并履行备案手续。

  (二)申请项目条件

  1.停靠国际航线船舶码头的岸电设备应当符合国际岸电标准IEC80005要求,其他码头岸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内和本市岸电设施技术要求。

  2. 设备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或者认证,并接入市级平台。

  3.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权属纠纷。

  三、项目申请与受理审核

  补贴资金申请、受理与审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请主体

  1.港口码头独立投资建设的岸电设施项目,原则上由港口码头企业提出申请;或经港口码头企业书面授权,可委托岸电设备厂商、岸电运维企业等企业提出申请。

  2.港口码头和第三方企业共同参与投资建设的岸电设施项目,原则上由港口码头企业牵头,会同第三方企业联合提出申请;或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可由其中一方单独提出申请。

  3.第三方企业独立投资建设的岸电设施项目,原则上由第三方企业提出申请;或经第三方企业书面授权,可委托港口码头、岸电设备厂商、岸电运维企业等第三方企业提出申请。

  (二)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相关电子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刻录光盘:

  1.低压大容量(单台额定容量≥800KVA)以及高压岸电设备:

  (1)《低压大容量以及高压岸电设备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4)岸电设施设备权属证明(设备采购合同、发票或港口码头委托建设合同等)、功率证明以及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5)供电企业出具的电费缴纳票据。

  (6)提供单台岸电设施当年供船用电量的统计台账以及设施对应码头泊位当年供船用电量的统计台账。

  (7)国际集装箱和邮轮码头岸电项目还应提供:

  ①与船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合同。

  ②与船方确认的船舶岸电费用结算清单。

  ③使用岸电船舶的船期信息表。

  (8)非设备产权方或全部产权方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供设备产权方的授权或确认材料。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低压小容量岸电设备(单台额定容量〈800KVA)以及岸基充电设施:

  (1)《上海市低压小容量岸电补贴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4)岸电设施设备权属证明(设备采购合同、发票或港口码头委托建设合同等)、功率证明以及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5)非设备产权方或全部产权方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供设备产权方的授权或确认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数据确认及项目受理

  1. 数据确认: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报单位应与上海港岸电数据平台完成数据确认。(低压小容量项目应在岸电市级平台“补贴申报”页面填报相应的申请信息)

  2.受理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

  3.受理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连同相关项目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文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受理单位。

  4.材料受理后概不退回,请自行备份。

  5.联系方式:

  (1)低压大容量以及高压岸电设备

  邮寄地址: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13楼1317室

  邮政编码:200025

  联系人:朱盈 杨嘉睿

  联系电话:021-63841572 13818123557 13795278323

  传真:021-63867310

  电子邮箱:jnjp@jtw.shanghai.gov.cn

  (2)低压小容量岸电设备以及岸基充电设施

  邮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9号楼9楼

  邮政编码:200063

  联系人:张东辉 刘春雨

  联系电话:18168546980 15900635680

  传真:021-62166010

  电子邮箱:zhangdh@seari.com.cn

  附件:

  1.低压大容量以及高压岸电设备补贴申请表

  2.低压小容量岸电设备以及岸基充电设施申请表

  3.委托申请授权书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低压大容量以及高压岸电设备补贴申请表

20  年度

一、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岸电所在港口名称

(与港口经营许可证名称保持一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性质

□ 高压        □低压大容量

申请的岸电设施数量(台/套)

 

覆盖的泊位数量(个)

 

本年度申请电费差价补贴的用电量(度)

 

拟申请电费差价补贴费用总额(元)

 

本年度申请运行维护补贴的用电量(度)

 

拟申请运行维护补贴费用总额(元)

 

申请补贴总额(元)

 

补贴接收财务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申请单位申请补贴额的计算过程

 

三、控股集团公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自我承诺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申请项目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处罚和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 章)         

               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审核结果

 

 

盖章:                 

  注:如有控股集团公司的,需由集团公司审核并加盖公章。

  附件2

低压小容量岸电设备以及岸基充电设施申请表

20  年度

申请单位名称

 

岸电所在港口名称

(与港口经营许可证名称保持一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申请的岸电设施数量(台/套)

覆盖的泊位数量

(个)

本年度申请运营补贴的用电量

(度)

拟申请运营补贴费用总额

(元)

       

补贴接收财务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申请单位承诺

我司承诺:1.对本年度岸电设施申报电量、申报金额等确认无误。2.本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所有数据资料及附件信息真实、可信,如发现有任何虚假的成分,我司愿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自愿放弃本次所有补贴的申报。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备产权方承诺(如是由非设备产权方或全部产权方代为申报的)

我司承诺:1.对本年度岸电设施申报电量、申报金额等确认无误。2.本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所有数据资料及附件信息真实、可信,如发现有任何虚假的成分,我司愿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自愿放弃本次所有补贴的申报。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市级平台审核结果

 

 

盖章:

  附件3

委托申请授权书

  现授权  xxx  作为我司  xxx  申请 □2021年度  □2022年度 岸电补贴的合法代理人,全权办理本次申报的相关事项,对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盖章之日起至上述事项结束为止。

  委托人: (盖章)

  被委托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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