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贤区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头桥集团: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奉贤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奉贤区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奉贤区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掌握我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特制定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任务
(一)调查内容。本次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在第三次国土调查和2020年农村地籍更新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农村集体土地上所有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相关信息开展补充调查,对宅基地宗地信息、使用权人信息、农民房屋信息、农户信息、户内成员信息等开展补充调查,对相关字段进行核实和补充填写。
(二)先行先试。庄行镇作为本次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总结相关问题和经验,再向全区逐步推开。
(三)调查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二、调查原则
(一)立足基础、查漏补缺。本次调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利用现有基础资料,根据补充调查的要求和内容,“缺什么、补什么”。
(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本次调查要尊重现实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进行认定,真实客观反应实际状况,确保真实性。
(三)强调进度、确保质量。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做到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双保障,坚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总体牵头本区农村宅基地补充调查工作,负责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开展镇级培训、汇总验收调查数据等工作。具体工作实施由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承担。
街镇政府:是本次补充调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成立街镇宅基地调查工作组,成员可安排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本次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实施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审核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成立由建房负责同志及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操作工作组,发动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共同参与,经统一培训后,负责本村域范围内宅基地具体调查。调查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不惊动村民的调查方法,按要求及时完成填报及核实,录入市级管理平台后,报街镇审核,同时做好书面资料的收集。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配齐人员。街镇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责任部门,选优配齐相关工作人员,村级同时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具体操作人员,街镇、村人员名单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组织培训,提升能力。按照本市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技术规程相关要求,邀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开展对镇、村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调查内容、平台使用等,确保人员业务操作能力。
(三)统一方式,开展调查。根据第三方设计制作的填报表格,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依托操作工作组核实和补充相关字段信息,村统一收集完成初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平台输入,经街镇审核后逐级上报。
(四)镇级审核,资料归档。镇级有关部门对村级填报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数据完整性、数据合理性、数据规范性、前后一致性。同时镇、村做好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的总结与资料归档。
(五)区级验收,认真总结。区农业农村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镇的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及成果进行验收和总结,抽检至少30%数据,若未达标将退回修改。验收完成后,形成区级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五、进度安排
6月中旬,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7月初,庄行镇召开启动调查工作大会,开展相关培训;
7月底前,庄行镇各村完成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
8月上旬,庄行镇完成数据镇级审核;
8月中旬,庄行镇调查数据完成区级验收,数据汇总提交至第三方。
8月下旬,全区范围召开调查启动大会,并开展相关培训;
10月底,全区完成调查工作,镇级开展数据审核,区级开展相关镇的验收工作;
11月底,完成相关工作总结与所有数据验收工作,形成数据成果与工作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本次补充调查,主要是为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镇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领导,配强力量,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镇、村参与本次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指标解释,统一工作方法,保证此次补充调查工作数据真实、精准、有效。
(三)严格审核验收。严格落实两级填报审核制度,街镇在收到村级工作组提交的调查成果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业检查覆盖率100%;区级在收到街镇提交的调查成果后,将进行验收检查,抽检率不低于30%。相关检查还要做好检查记录,确保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