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贤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日前,区乡村振兴办制定了《奉贤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奉贤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根据《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社发〔2022〕5号)和《关于我市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沪农委〔2022〕24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为目标,针对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价彩礼、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为重点,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大力弘扬厚养薄葬的时代新风和坚决破除隆丧厚葬的陋习,切实减轻群众人情支出负担,引导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节俭办事、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到2023年底,高价彩礼、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俭节约等良好文明风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三、主要任务及举措
1.推进移风易俗婚俗改革。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为目标,以弘扬“贤美文化”为主线,以革除婚俗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婚俗为目的,倡导“四个无”:无天价彩礼,无铺张浪费,无低俗婚闹,无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实现“四个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形成新风貌,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形成新时尚,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取得新进展,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取得新成效,在全区上下努力形成节俭办婚、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202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大力弘扬厚养薄葬的时代新风,坚决破除隆丧厚葬的陋习,以实际行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切实减轻群众丧事负担。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奉贤区丧葬礼俗改革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破旧立新、标本兼治,以“六禁止、三引导”为工作目标,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加强工作指导,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通过“美丽乡村、美丽约定”,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地区工作办)
4.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以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为依托,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试点探索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级议事协商平台等载体在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等方面发挥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作用,引导群众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202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妇联)
5.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坚持廉洁持家、树立良好乡风、带动淳朴民风。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信、广播等载体和平台,积极向农村党员、群众传播好、解读好移风易俗政策精神,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202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6.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开展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示范创建工作,引导村民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农村移风易俗治理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地区工作办)
7.多渠道加大农村移风易俗宣传。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并推广基层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三下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实践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崇德明理、绿色发展的现代文明新乡风。(202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8月—10月)。制定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宣传车、村(居)宣传栏等各类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婚丧礼俗整治工作,充分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8月)。全面落实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举措,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督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进行宣传推广,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反面典型、违规事件予以通报曝光和查处。
3.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9月—10月)。对全区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全区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与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地区办、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将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2.落实主体责任。镇、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责任主体。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要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各村要深入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纳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稳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