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22〕295号)、《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沪道运规〔2021〕286号)以及《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关于实施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沪交运〔2018〕675号)要求,现将《上海市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经营和布局技术导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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