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3年市级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11-15 来源: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2023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2023年市级“四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锐意深化财税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2.5亿元,为预算的103.5%,比2022年(下同)增长9.3%,主要是2022年收入受疫情和大规模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基数较低,其中,大规模留抵退税影响约6个百分点。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3420亿元,收入总量为1173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3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2.6%。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2094亿元,支出总量为1173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3.7亿元,为预算的106.9%,增长12.8%。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2533.1亿元,收入总量为6386.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增长11.2%。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3068亿元,支出总量为6386.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与2024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补助收入增加11.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上解中央支出减少4.6亿元,因此,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增加4.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市级税收收入3123亿元,为预算的107.9%,增长18%。其中:增值税1247.9亿元,为预算的130.3%;企业所得税943.9亿元,为预算的95.1%;个人所得税461.9亿元,为预算的96.2%。市级非税收入730.7亿元,为预算的102.9%,下降4.9%。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市级支出331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其中:教育支出33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科学技术支出26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6亿元,完成预算的92.1%;卫生健康支出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节能环保支出18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交通运输支出34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2%。
2023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972.5亿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9.5亿元。与2024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3年,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市级预备费70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2023年,市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3.1亿元。其中:市级使用44.6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使用8.5亿元。市级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56.5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2023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2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98亿元,主要是各市级部门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约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85亿元,减少1.1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亿元(其中,购置费0.9亿元、运行费1.95亿元),减少1.3亿元;公务接待费0.52亿元,减少0.56亿元。上述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6.7亿元,为预算的114.8%,下降14.2%。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1023.7亿元,收入总量为4490.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9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下降19.8%。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1492.7亿元,支出总量为4490.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2.1亿元,为预算的115.1%,增长0.7%。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746.6亿元,收入总量为1618.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下降18%。加上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901.2亿元,支出总量为1618.7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4.4亿元,为预算的115.6%;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63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轨道交通和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2024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5亿元,为预算的130%,下降24.4%,主要是部分行业国有企业经营利润有所下降,上缴利润等收入相应减少。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62.2亿元,收入总量为209.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4亿元,完成预算的94.1%,下降18.2%,主要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支出规模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等90.3亿元,支出总量为209.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2亿元,为预算的137%,下降27.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50.5亿元,收入总量为155.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1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下降19.2%。加上调出资金等66.6亿元,支出总量为155.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2024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70.6亿元,为预算的99.1%,增长18.1%,主要是由于2022年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缓缴费用于2023年缴纳。其中,保险费收入6272.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11.1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收入187亿元。收入总量为6870.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41.7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增长8.9%。加上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23.2亿元,支出总量为5364.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50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700.7亿元。与2024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减少15.7亿元,支出减少47.8亿元,结余增加32.1亿元,主要是据实清算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应增减变动。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23年市级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主要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结转项目资金等。对上述资金,财政部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财政部核定本市政府债务限额为9906.2亿元。截至2023年底,本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832.3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19.6亿元(包括新增债券617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旧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以及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2023年,全市和市级“四本预算”收支项目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六)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准的预算,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坚持资金集成、政策协同,支持“五个中心”建设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持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2023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28.1亿元,增长36.7%。设立在沪国家实验室地方支持经费,保障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布局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项目。以“预算+负面清单”为主,研究形成对新型研发机构的长周期经费支持方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改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扩大“包干制”试点范围,在预算编制、预算调剂、结余留用等方面赋予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制定高质量孵化器支持政策,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化人才类专项资金整合,完善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等。
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支持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研究出台《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三大先导产业发展,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设立智造空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各区推进“工业上楼”。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318亿元。市担保基金全年新增融资担保贷款额948亿元。实施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降低补偿门槛,提高补偿比例,切实为经营主体减负增能。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国际化发展能力,服务本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市级财政投入超100亿元,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优化新片区收入分配机制和资金结算方式,运用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实施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新片区财力和政策保障。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市级建设财力资金等,支持提升长三角交通快速通达水平,实施长三角政府采购一体化行动计划,实现长三角电子医疗票据共享应用。综合运用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促进提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辐射能级。支持深化建设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积极推进首批授权事项落地实施。支持精心办好第六届进博会。落实金融发展资金,支持金融业务创新,吸引金融机构集聚发展。资金和政策同向发力,支持水水中转、海铁联运、浦东国际机场四期、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建设等,推动完善融海陆空铁水为一体的集疏运体系,大力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
以城市治理现代化为保障,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用好市级建设财力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障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安排市级资金大力支持“两旧一村”改造,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快落地,支持居民用户燃具连接软管更换。制定新一轮河道整治支持政策,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道生态环境改善以及水质提升。全市公共安全支出473.5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积极申报国债项目,做好地方资金配套,强化和提升本市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水平。保障“公共数据上链”“图网码”“一体化协同办公”等数字化项目,支持数据跨区域互通共享和场景应用,助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
2.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全市多渠道统筹安排88亿元,综合实施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等政策,持续强化高校毕业生、困难人群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和帮扶。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待遇,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不断支持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助力提高就业质量。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20亿元,持续推动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鼓励支持创业带动更多就业。
推动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6亿元。持续深化长护险试点,引导各区加大对建设智慧养老院、社区长者食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优化为老服务。细化普惠性托育机构经费支持政策,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调整提高养老金、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全面落实孤儿、集中供养人员保障提标政策,兜牢民生底线。支持50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营造无障碍友好环境。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深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
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206.1亿元。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教育投入保障结构,持续推动教育事业提质增效。支持实施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提高市属公办高校财政生均定额标准。支持五年一贯制新型高等职业学校建设,促进优化职业教育布局。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健全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体系。
支持保障健康上海行动。支持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市疾控中心开办。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聚焦提升本市医院临床研究能力,实施临床研究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市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支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持续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深化政策性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工具与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机联动,构建“政银保担”四方合作新模式。支持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推动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深度融合。投入78.8亿元,积极推进东西部协作与对口支援,支持对口帮扶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
助推文旅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7亿元。大力支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障中共一大纪念馆等红色文化传承地建设。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打造100个“社会大美育”课堂。延续设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支持提升文化创意产业能级。支持举办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之春音乐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带动文旅消费增长。支持体育事业加快发展,保障更多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3. 坚持锐意改革、守正创新,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大力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本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路径,提出成本绩效分析、成本管控、过程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的18条具体任务,开展公共事业、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共两批14个市级和62个区级项目试点,实现同口径平均降本幅度10%以上,逐步建立或优化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初步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公物仓管理的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功能,加强公物仓资产统筹调剂使用。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积极争取财税政策先行先试。推进落实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展“丝路电商”、集成电路等三大先导产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促进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落实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拓展优化实施对象和实施范围,政策效应不断显现。
稳妥推进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印发进一步推进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衔接,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分类,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制订本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财会监督工作宣传解读动员。针对地方财经纪律、政府购买服务、地方预决算公开、重点民生资金、预算执行、会计评估行业、政府采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
全面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将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嵌入信息系统,强化预算指标控制约束,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整合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形成管理闭环。将镇级财政纳入一体化系统,实现市、区、乡镇三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则统一、数据连通。
2023年决算情况总体良好的同时,在财政管理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运行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收支矛盾较以往进一步凸显。二是财政政策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政策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还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同配合还需提高,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引导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财政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与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改革成效还有待进一步释放显现。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本市2024年上半年“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中共上海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统筹财政政策资源,积极支持“五个中心”建设,推动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一)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财政收支总量看,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4亿元,增长1.2%,为预算的53.6%。其中:市级收入2123.9亿元,增长0.4%,为预算的52.5%;区级收入2550.1亿元,增长1.9%,为代编预算的54.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7.8亿元,下降2.2%,完成预算的42.7%。其中:市级支出1447.8亿元,增长18.6%,完成预算的43.4%;区级支出2770亿元,下降10.4%,完成代编预算的42.3%。
从财政收入情况看,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克服去年同期高基数压力,咬紧牙关、迎难而上,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任务,一季度收入增长0.4%,上半年增长1.2%,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从税费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3905.8亿元,下降1.4%,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受企业销售收入下降、部分行业企业利润下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税收收入占比83.6%,处于合理区间。从行业情况看,服务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工业、商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不同程度减收。总体来看,收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力以赴,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
从财政支出情况看,我们坚持总量和结构并重,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经济恢复重振、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1-6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2亿元,完成预算的52.9%;公共安全支出242.3亿元,完成预算的49.3%;卫生健康支出349亿元,完成预算的46.2%。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12.9亿元,增长14.7%,为预算的43.4%。主要是1-6月本市已完成两批次商品住房用地集中入市,供地节奏快于去年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73亿元,下降2.4%,完成预算的33.6%。主要是按项目实施进度据实拨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亿元,增长0.3%,为预算的25.2%。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国企按规定将在年报审计完成后上缴利润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1.2亿元,下降37.9%,完成预算的3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去年同期市级国资预算的上年结转收入较高,通过上年结转收入安排项目支出较高,而2024年度上年结转收入较少,安排的支出相应较少。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66.6亿元,增长4.3%,为预算的49.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99亿元,增长 13.1%,完成预算的48.6%。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268.3亿元。
(二)上半年本市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 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支持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落实国家实验室地方配套经费保障,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保障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合成生物学创新中心等新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设立“大零号湾”专项资金,加快制定管理办法,支持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支持建设高质量孵化器,培育科技创新“核爆点”。
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产业战略关键领域技术攻关、产业创新融合示范应用、产业链高端供给能力提升、产业生态体系优化以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方向,因地制宜支持新一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上海方案”,促进培育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新型工业化,设立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制定管理办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发挥教育基础作用和人才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上半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525.3亿元,同比增长6.7%。支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提高市属高校生均定额标准1000元,保障市属高校基本办学经费,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研究完善高校基础研究特区建设方案,推动上海基础研究高地建设。推进与境外高校战略合作,拟订新一轮支持上海纽约大学方案,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类中心STEM教育研究所落户上海。优化完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努力营造世界一流的人才发展环境。
2. 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释放内需潜力。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求,推动工业等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实施本市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出台绿色智能家电、家装消费品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财政支持政策,完善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阶段性采取给予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措施,支持改善居住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政府支持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国内外品牌来沪开设高能级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释放“首发上海”集聚效应。支持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对符合条件的演唱会和音乐节、文艺演出、文博美术展、体育赛事、旅游产品等予以支持和奖励,支持进一步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便利性以及优化外籍旅客入境通关服务。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围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职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以及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围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市区联动,细化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1-6月新增贷款额478.29亿元,同比增长约37%,推动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
支持高水平改革开放。深化落实临港新片区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结算效率。设立第二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沪苏浙“两省一市”按照相同比例共同出资,三年不少于100亿元。延续设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将资金规模从上一轮的五年20亿元提高到35亿元。支持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修订出台本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提升外资发展质量。探索实践离岸税制,推动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正式实行,助力加快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推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暂时进境修理相关税收政策文件尽早落地实施,研究出台航空枢纽专项扶持政策,支持航运中心建设。
3. 发挥财政资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作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高质量就业。坚持抓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全力支持保障就业优先政策精准落地。协同制定“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相关政策,支持建设350个就业服务站点,多措并举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保障措施,不断提高本市就业服务质量。支持加强新技能培训项目开发,积极做好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经费保障。调整完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适当放宽重点人群申请条件、提高创业组织贷款额度上限,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支持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强化科技为养老赋能,支持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不断巩固提升本市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深入推进幼有善育工作,支持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布局,助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推动深化健康上海建设。支持第六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以及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强化市级医院临床能力提升、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经费保障,促进提升整体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政府卫生投入结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支持提升文化软实力。聚焦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支持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上海国际电影节、电视节成功举办,不断扩大提升文化大都市影响力。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推进上海大歌剧院开办、长江口二号古船现场文物保护等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供给。设立新一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文创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力支持影视、演艺、创意设计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支持推出更多“上海原创”精品,推动本市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
4. 统筹整合财政资源投入,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支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等工作有序推进。支持12号线西延伸、15号线南延伸、南汇支线、南枫线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市级三甲医院郊区项目推进,完善五个新城基础设施功能。支持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基地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南北转型发展。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持续加大对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支持,对农业绿色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实施专项补助,支持发展种源农业,夯实“菜篮子”“米袋子”等基础保供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激发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设施农业建设。持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资金管理。继续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与城乡居保联动,鼓励农村综合帮扶收益对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给予补贴。
支持城市绿色低碳转型。继续用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设立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部分重点区域互花米草治理和生态修复。研究逐步扩大上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涉及相关险种扶持范围,支持绿色航运创新发展以及新能源航运业发展。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落实临港、奉贤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巩固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态和减灾功能。研究优化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机制,有效发挥其对森林资源的调节引导作用。
支持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支持做好应急救援和粮食储备,促进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延续设立民防工程建设补助转移支付,支持民防工程建设。出台新一轮河道整治和水利设施养护政策,进一步提高水利设施养护水平,巩固河湖水环境治理成效。
5.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深度融合、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从去年5个试点区扩展到今年16个区全面推开,从重点项目到重点政策和项目的全面分析,从“一件事”的降本增效扩展到共性项目“一类事”的成本管控,实现“主要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全面梳理项目和政策,形成市区两级目录清单。深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扩大评估范围,对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新设立、到期延续和发生重大调整的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
优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修订出台本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明确收缴范围,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上交机制,规范收缴流程,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会审机制,积极申报新增债券额度,优先满足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市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健全完善新增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
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推进首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全市落地运用。制定出台《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自贸区和临港新片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对标改革措施。
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财会监督协调贯通的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主体之间、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协同,强化财会监督力量融合,推动构建财会“大监督”格局。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财经纪律重点领域,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初步安排
当前,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但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仍在持续,经济平稳运行仍然承受较大压力。国家和我市陆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但政策效应体现在财政收入上尚须时日。总体来看,预计下半年财政收入面临的形势较往年同期更为复杂严峻,收支矛盾更为凸显,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系统部署,明确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为此,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根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细化落实各项政策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扎实有序推进收入组织工作。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有序组织收入,着力培植和涵养税源。加强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最新财政经济政策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动态评估和监控,会同税务部门和各区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结合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持续深化拓展财源建设工作,规范财政扶持政策,巩固和完善收入增长的内生动力机制。用好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调动各区奋力一跳推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性,助力财政收入稳增长。
2. 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综合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深化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研究修订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浦东引领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深入实施,支持全方位大力度推进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用足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有效投资、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扎实推进民心工程、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3. 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活动经费。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严格支出管理,加强执行监控,规范预算执行。
4. 推动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把成本分析作为预算管理的重点工作和基础环节,推动降本增效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聚焦基本建设、城市运维、数字化建设和运维等重点领域,探索形成相关领域成本管控制度和标准体系;聚焦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能,增强政策可持续性;聚焦共性“一类事”项目,开展整体分析,从着眼于“一件事”的降本增效扩展到“一类事”的成本管控;聚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公开范围。
5. 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深化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率先落地边境后改革措施,加强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融合衔接,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公物仓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财政资源高效统筹使用。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管理机制,持续完善预警规则设置,强化预警结果分析应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 强化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落实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穿透式监控,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提高财会监督质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监督,加强会计评估领域监督检查、严肃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一体推进问题查处和督促整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