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4年市级决算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12-02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2025年7月31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4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2024年市级“四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4.2亿元,为预算的95.9%,比2023年(下同)增长0.7%。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2952.3亿元,收入总量为1132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7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增长2.5%。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451.7亿元,支出总量为1132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5.9亿元,为预算的95.3%,增长0.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2235.5亿元,收入总量为6091.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增长8.5%。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2489.2亿元,支出总量为6091.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与2025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补助收入增加0.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上解中央支出减少4.5亿元,因此,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增加4.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市级税收收入3122亿元,为预算的95.2%。其中:增值税1252.3亿元,为预算的93.7%;企业所得税917.7亿元,为预算的94.3%;个人所得税458.7亿元,为预算的94.5%。市级非税收入733.9亿元,为预算的95.7%。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市级支出360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其中:教育支出343.8亿元,完成预算的99.6%;科学技术支出35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4亿元,完成预算的96.2%;节能环保支出99.5亿元,完成预算的140.3%;交通运输支出38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

  2024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961.4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7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8.3亿元。与2025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4年,市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4.9亿元。其中:市级使用22.2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使用2.7亿元。市级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56.5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2024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05亿元,主要是各市级部门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约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1亿元,减少0.4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2亿元(其中:购置费1.27亿元,运行费1.85亿元),减少1.03亿元;公务接待费0.52亿元,减少0.56亿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02.8亿元,为预算的106%,下降7.6%。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1353.4亿元,收入总量为4556.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8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6%,下降3.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1675.1亿元,支出总量为4556.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4.1亿元,为预算的95.5%,下降17%。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958.7亿元,收入总量为1682.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7%,下降10.3%。加上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1038.9亿元,支出总量为1682.8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0亿元,为预算的94%;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3%,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轨道交通和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2025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补助收入增加1.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8亿元,为预算的120%,增长0.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41.7亿元,收入总量为189.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9亿元,完成预算的91.1%,下降9.6%。加上调出资金等81.6亿元,支出总量为189.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6亿元,为预算的127.7%,增长1.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29.8亿元,收入总量为136.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2亿元,完成预算的99.2%,下降12.2%。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58.2亿元,支出总量为136.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2025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27.3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0.8%。其中:保险费收入6204.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63.1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收入259.9亿元。收入总量为6927.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增长9.9%。加上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72.2亿元,支出总量为5941.2亿元。本年收支结余986.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86.8亿元。与2025年1月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增加38.9亿元,支出减少16亿元,结余增加54.9亿元,主要是据实清算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应增减变动。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24年市级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主要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结转项目资金等。对上述资金,财政部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财政部核定本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0295.2亿元。截至2024年底,本市政府债务余额为9090.9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54亿元,包括新增债券597亿元、再融资债券757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市域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旧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等。

  2024年,全市和市级“四本预算”收支项目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六)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准的预算,锐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五个中心”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财政政策靠前发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深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完善临港新片区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加快临港新片区建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进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实施政府采购领域对标改革,国家确定的16条对标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实施。设立第二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保持江浙沪“两省一市”出资规模三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延续设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一步提升能级。积极争取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沪先行先试。支持办好第七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全力做好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市科学技术支出635.5亿元,同比增长20.3%。支持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全力支持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运行,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帮助解决科研人员后顾之忧。推进设立“大零号湾”专项资金,支持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大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等,支持三大先导产业、国家重点产业链领域项目、智能工厂和技术改造,推动健全现代化产业体系。设立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推动各区产业转型升级。市级财政认缴出资,推动千亿级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和未来产业基金落地运行。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233.8亿元,同比增长2.3%,支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人才类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优化完善人才安居相关政策措施,营造世界一流的人才发展环境。

  大力促消费扩投资。用好财政部下达本市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叠加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加力支持“两重”“两新”项目落地实施,多措并举促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安排市级建设财力资金,支持机场联络线、吴淞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在国家明确的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落实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商旅文体展联动、首发经济、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放“乐·上海”服务消费券,保障“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加快促进消费升级。放大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效应,持续支持稳外资稳外贸。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税费成本。持续推进落实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和本市特定区域重点产业及领域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和高端紧缺人才集聚。用足用好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权限,研究出台本市单位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及时调整本市个人住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扩大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资本规模,加大支持力度,完成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1212.6亿元,同比增长27.9%,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从4.21%下降到3.99%,保持全国最低水平,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与专项担保计划”,提高科技型企业担保额度上限。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设立新一轮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深化落实政府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 聚焦重点持续用力,深入建设人民城市

  支持稳就业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8亿元,同比增长3.6%。加力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综合实施毕业生就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等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支持建成355个“15分钟就业服务圈”等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提高本市就业服务质量。修订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办法,提高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支持创业带动更多就业。调整提高养老金、低保等民生保障标准,支持做好特殊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引导加大对智慧养老院、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将养老服务补贴小时标准由32元提高至37元,支持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

  支持医疗卫生和文体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732.2亿元。支持实施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以及医学队列建设,强化市级医院临床能力提升、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经费保障,促进提升整体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1.8亿元。设立新一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大力保障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上海大歌剧院、长江口二号古船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推进打造“社会大美育”课堂和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支持市民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支持城乡协调发展。做好资金统筹平衡,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拓宽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安排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加大历史风貌保护、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全市农林水支出458.2亿元,同比增长14.8%。支持推进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土壤改良和综合利用试点,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和农业生产救灾补助,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支持启动市级“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和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投入79亿元,支持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革命老区对口合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和能级提升。落实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聚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支持数字化场景以及全领域区块链数字底座建设,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基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65.3亿元。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以及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完善河湖水利补贴政策体系,推动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对达到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村)予以奖励,以奖代补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源头减量。全市公共安全支出491.7亿元,同比增长3.8%。支持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障,推进平安上海建设。支持更换燃气软管、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管理,提升超大城市消防安全韧性水平。

  3. 财政管理改革创新,增强保障治理效能

  深化重点改革。在市区乡镇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主要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2024年同口径降本超10%。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对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开展成本分析和功能评估,切实压减不必要支出,强化财政资金源头控制。实施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和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预算部门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坚持“先调剂资产,后安排预算”,建立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审核与公物仓管理挂钩机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有机衔接。

  加强管理监督。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且当年能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拉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管理情况,推动举债用债管债规范透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开展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等领域深化专项监督,推进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强化数据赋能。深化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市级和16个区、108个乡镇全面上线,实现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规范、规则统一、数据贯通。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完善监控预警规则,实现预算资金、预算执行各环节和全市预算单位监控管理的全覆盖。创新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数字人民币在地方债柜台业务中的应用,推广数字人民币依托公共支付平台在非税收入收缴领域应用。

  2024年决算情况总体良好的同时,在财政管理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紧平衡态势更加凸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放大财政政策效应还要加力,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上还需加强谋划,在强化预算执行上仍需下更大功夫。三是财政支出结构还要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本市2025年上半年“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中共上海市委的部署要求,靠前发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好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一)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财政收支总量看,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84.4亿元,增长0.2%,为预算的54.9%。其中:市级收入2095.2亿元,下降1.4%,为预算的53.8%;区级收入2589.2亿元,增长1.5%,为代编预算的55.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9.1亿元,增长13.5%,完成预算的48.4%。其中:市级支出1638.6亿元,增长13.2%,完成预算的46.8%;区级支出3150.5亿元,增长13.7%,完成代编预算的49.2%。

  从财政收入情况看,今年以来,国际环境复杂严峻,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我们积极克服去年同期高基数、一次性因素较多压力,推动各项稳增长政策举措靠前提早发力、早日落地见效,认真做好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任务,完善稳增长收入工作机制,会同税务部门和各区扎实有序组织收入,努力实现收入正增长。1-6月,增长0.2%,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从税费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3976.1亿元,占比84.9%,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从行业情况看,金融业、服务业、商业、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总体来看,完成全年收入增长目标任务艰巨,需要全力以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从财政支出情况看,贯彻落实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强化财力保障,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3.5%,支出进度较去年同期快5.7个百分点,有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经济发展、基本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落实。1-6月,商业服务业支出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64.2%,增长186.7%;科学技术支出378.4亿元,完成预算的53.4%,增长123.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1.3亿元,完成预算的59%,增长32.5%;教育支出576.1亿元,完成预算的45.7%,增长9.7%。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98.7亿元,增长37%,为预算的58.2%。主要是土地出让规模同比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725.4亿元,增长60.8%,完成预算的51.9%。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5.5 亿元,增长14.5%,为预算的3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加快国资收益收缴进度;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国企按规定将在年报审计完成后上缴利润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4.3亿元,下降16.7%,完成预算的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资金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据实拨付。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26.8亿元,增长1.7%,为预算的49.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99.5亿元,增长3.5%,完成预算的46.7%。截至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214.1亿元。

  (二)上半年本市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 支持扩内需稳外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支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落实国家“两新”政策地方配套资金,加力扩围促进家电、汽车、家装等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发放新一轮“乐·上海”服务消费券,撬动餐饮、旅游、体育、电影等服务消费。支持餐饮企业在沪开首店、拓新店,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文商旅体展联动,保障“五五购物节”“首发上海”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支持创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消费场景,激发消费市场潜力。支持举办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和银发生活节,扩大银发消费供给。

  推动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围绕“两重”建设重点任务,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用足用好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做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障,推动“两重”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各类建设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的拨付和使用,保障东方枢纽、轨道交通及市域铁路崇明线、嘉闵线等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投资需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产业科技、社会民生等领域重大项目投资,鼓励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扶持资金、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促进外贸外资稳量提质。安排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综合运用国家和本市稳外贸政策资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际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等。支持外资企业、国际组织在沪组织开展国际商务活动,集聚吸引国际商务客流,推动在沪外资企业扩产提能。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资金使用,加大外资吸引力度,促进外资研发中心强化本地协同创新。

  支持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延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拓展“免申即享”政策服务覆盖面,实现“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有效提高政策兑现率和直达率。进一步推动市担保基金增资扩容,推动政府融资担保增量扩面,1-6月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690.5亿元,同比增长44.4%。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担保计划,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贷率”“首担率”,单户担保额度上限提至3000万元。实施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

  2. 支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国际商务合作区打造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优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推进水乡客厅道路互联互通、方厅水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跨省域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深化研究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税收支持政策。指导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1-6月,全市科技支出378.4亿元,同比增长123.6%。保持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强度,落实基础研究先行区、在沪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一批高等级研究机构经费保障,支持高风险高价值原创性科学研究,增强上海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支持深化张江高新区、“大零号湾”等创新区域建设,发展高质量孵化器,培育硬科技企业。持续深化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改革,研究拓展“包干制”“预算+负面清单”实施范围,研究建立财政科研经费差异化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率和效益。提高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进一步提振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出资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导产业母基金建设,做好三大先导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实施新一轮三大先导产业“上海方案”。加大技术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设立新一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导产业发展、产业链攻关突破和创新应用、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加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带动作用,支持功能性、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新一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年行动方案,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强化教育人才支撑。1-6月,全市教育支出576.1亿元,同比增长9.7%。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支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提高市属高校生均定额标准,保障市属高校基本办学经费,提升基本办学条件。保障上海创智学院建设,引导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强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级。建立健全人才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优化支持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提升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能级,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

  3. 支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高标准农田、设施菜田项目资金安排,全面推进新一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保障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修订新一轮农业科技扶持政策,保障农业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持市级“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优化资金分配和政策管理机制,支持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农村综合帮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治理。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资金保障。

  支持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制定与本市土地储备新机制相匹配的项目及财务管理办法。统筹用好中央专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出让金等各类资金,推进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小梁薄板房屋等不成套旧住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支持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好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和历史风貌保护。下达市级补助资金,支持各区实施旧住房更新。支持加快推进无卫生设施改造。推动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美丽街区”,推进“沪派江南”风貌保护传承试点。

  推进深化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赋能城市数字底座和行业大系统大平台,支撑全域数字化转型,探索数智融合治理新模式。支持国家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建设,扩大城市级分布式区块链开放网络组网规模,夯实算力支撑。支持完善公共数据目录链、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健全数据要素配套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进一步发挥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助力建设美丽上海。支持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拓展优化绿色生态空间。积极推进研究沪苏长江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共保联治的生态环境体系。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持续实施,将河道整治建设和长效养护资金重点向生态清洁小流域整治倾斜,提升水安全、优化水环境。支持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推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出台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应用。支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

  支持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支持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整治资金保障。支持建设上海市国家安全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设立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专项转移支付,推动电梯隐患治理,提升电梯智慧监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安排市级资金支持建设65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提升超大城市消防安全韧性。深化支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禁毒等专项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

  4.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促进高质量就业,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支持方式,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贴,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建立分类差异化管理补贴目录,对重点行业17个工种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提高30%,进一步突出技能培训就业导向,支持急需紧缺产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年度融资规模,发挥创担资金促创业、稳就业作用。做好上海市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资金保障,运用地方教育附加资金支持职工职业培训,促进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中小企业用工成本。

  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修订完善养老机构政策性融资贴费贴息政策,支持发展养老金融,满足养老服务机构信贷融资需求。研究优化老年人用餐优惠政策,重点完善困难老年人用餐补贴标准。落实国家要求,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支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社保补贴,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支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日间照料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支持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等民生保障标准,加强低收入人口综合救助。

  支持建设健康上海。1-6月,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63.3亿元,同比增长4.1%。支持全面完成第六轮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支持社区标准化门诊手术室、社区护理、康复中心以及中医药特色巡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等市政府实事项目,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支持完善社会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实施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支持加快公共文化建设。用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聚焦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上海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设立新一轮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用好用足文创专项资金,稳定支持文创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加快构建多层次文创产业发展格局。深化推进文创激励试点,鼓励文化场馆积极举办有影响力的临展特展,调动文创开发积极性。支持做好红色场馆维修改陈,传承弘扬“党的诞生地”红色文化。支持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广播电视台两大市属媒体改革。

  5. 强化财政运行管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修订完善项目和政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指引,梳理形成全市分析目录清单,持续深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制定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成本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积极推动降本增效、形成标准、优化管理、深化改革。聚焦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科学设置公共服务绩效标准,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水平,建立完善成本定期分析、定额动态调整机制。聚焦促消费、稳外贸、稳就业等领域,开展一揽子财政政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明确政策绩效目标,优化投入方向和方式。对新增重大项目政策,科学应用成本绩效分析方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持续优化财政管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工作。深化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全国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建设,探索拓展市区两级公物仓资产调剂范围和调剂使用路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制度,推动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制度协同。完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推进财政电子票据区块链应用平台建设,开展市区两级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开票用票试点应用。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交互管理,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开展财政数据分析应用。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债券发行使用,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督促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区级财政运行监测,完善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聚焦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协同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初步安排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进一步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发挥财政政策引领和导向作用,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市区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收入组织工作,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动态变化,加强收入预研预判,深化夯实财源基础,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产,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健康运行。有序开展政府收入绩效管理试点,配合国家稳妥推进地方附加税等税制改革,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更好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功能。用好国家稳增长各项政策举措,完善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结合重点企业“服务包”等工作机制,加强企业服务和培育,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做大经济“蛋糕”。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优化完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区促发展积极性。结合各区财政运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全市资金管理能力,推动基层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2. 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统筹财政拨款、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资金,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本市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服务好“两重”“两新”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强化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作用,突出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浦东引领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深入推进,更大释放改革的整体效能。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推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就业、教育、养老、医疗、旧改、应急等重点支出,支持办好各项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加快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

  3. 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聚焦国有企业涉及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事项,重点推进地面公交、水上客运、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持续推动政府投资领域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等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做实绩效评价结果与审计等各类监督成果应用,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加强预算执行的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纠偏或调整预算安排,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4. 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落实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大资产统筹调剂力度,推动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走深走实。深化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数据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科学性,赋能精细化管理。全面应用财政电子票据在线开票系统。在试点的基础上,在本市全面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区块链应用。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交互平台建设,开展乡镇财政运行监测,深化财政数据分析和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实行储备项目清单、准备项目清单、发行项目清单的“三清单”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切实防范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深入推进地方债柜台业务,提高地方债流动性。持续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组织开展成本绩效管理工作成果应用检查督导、会计评估领域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推动问题整改,强化闭环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名词解释

  1. 上解中央财政支出。是指地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的规定,上解中央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出口退税基数等体制上解支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所涉及中央与地方支出基数划转等专项上解支出。

  2. 市对区转移支付。是指市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区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市对区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3. 全国统筹调剂资金。2022年起,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对地区间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主要是从基金当期收支有结余省份的当期结余中按一定比例筹集,形成全国统筹调剂资金,由中央拨付至当期有缺口省份。

  4. 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5. 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6. 再融资债券。是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即“借新还旧”债券。

  7.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在2024年及以后年度发行,专项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重点事项的国债资金。

  8. 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基于成本、质量、效益分析与比较,将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的预算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以同等产出和效益情况下实现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确定相对高质量、低成本的项目效益水平,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科学测算财政资金投入规模,推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

  9.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