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希格玛高技术有限公司主动注销两项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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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52号

上海希格玛高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主动提出注销产品注册证的申请。

现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单位持有的两张《医疗器械注册证》依法予以注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注册证号 注册证发证日期 证书有效期截止日
1 上海希格玛高技术有限公司 紫外线光疗仪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1131号(更) 2014年9月28日 2019年7月4日
2 上海希格玛高技术有限公司 紫外线光疗仪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1069号(更) 2014年9月28日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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