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第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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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01月16日至2018年01月29日。

监督电话:021-50121858;传真:021-50121866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781号;邮编:201203

邮箱:ypspbgs@smda.gov.cn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195号)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195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AJ170871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滴剂、进口药品分包装(鼻喷雾剂)  2017年12月26日-12月28日  朱佳娴柳涛徐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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