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民防结建审批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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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防办公室,各管委会:

  为加强民防结建审批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市民防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结建审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至2017年度民防结建审批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

  (二)市民防办网上抽查

  (三)市民防办现场核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检查配建标准落实情况;

  (二)检查部分配建部分缴费审批依据及流程;

  (三)检查交费项目审批情况;

  (四)检查重大项目审批情况;

  (五)检查分期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六)检查结建审批档案管理情况;

  (七)检查业务手册及操作指南编制、发布及落实情况。

  (八)市民防办历年稽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应从收到通知起开展自查,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及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市民防办。

  (二)市民防监督管理处自对各单位的结建审批情况进行网上抽查,10月底完成。

  (三)市民防办办领导带队,工程处、监督管理处参加,根据各单位自查及监督管理处抽查情况,针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审批资料。11月份完成。

  (四)市民防办总结通报大检查情况。12月份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此项工作。要集中力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并按时反馈市民防办。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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