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今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1-11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83起,死亡434人,同比分别上升0.26%、6.63%。其中,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188起,死亡199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180起,死亡19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5起,死亡10人;水上交通死亡事故10起,死亡34人。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连续召开危险化学品、防火、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工作会议,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在上海开展了专题调研。为贯彻中央以及本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压减一般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本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群众出行、集会等大型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结束后,部分单位和部门容易出现思想松懈,非法违法行为极易“回潮”,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此外,当前正值本市机构改革全面推进,部门、职能和人员面临调整,容易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实际深入分析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抓的工作格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头,确保工作无盲区、责任不落空。
二、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全国和本市发生的典型事故深刻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节假日和复工复产、生产条件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关键时节,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风险底数,找准问题症结,落实防控措施。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做表率,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广泛组织教育培训,确保安全可控。
(二)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区、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大型商务楼宇、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督促企业立即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信用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切实解决突出短板问题。各区安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本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并加快解决本区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安全底线守不牢、各方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适应、督查问责宽松软等问题,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通过树立一批安全标杆企业,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发挥正面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加强重点行业监管
(一)抓好冬春火灾防控。近5年,全市冬春季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总数的56.5%、65%,12起较大火灾事故中有8起发生在这一时段。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和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消防安保,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品仓库、危险化学品罐区、加油加气场站、港口码头堆场等高危领域火患整治,强化文博单位、高层住宅、“三合一”场所、农村民居等薄弱环节火灾防范,有力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加大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零售网点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抓好交通运输安全。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要求,集中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和“百日安全行动”,全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责任措施。把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严防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本地区路况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加强桥梁以及团雾、冰雪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靠前谋划和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及交通枢纽的保畅保安工作。加强“两客一危”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校车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旅游、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游览船、餐饮娱乐船和农业船舶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三)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在建工地、重大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违反安全规定抢工期、抢施工进度等行为。抓好施工、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活区取暖设施管理和易燃物品的保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露天特种设备防冻保暖及锅炉、公共场所电梯等运行安全。加大供电供水、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监管保护和液化气安全使用管理,确保市民冬季生产生活能源供应稳定。公安、气象、市场监管、旅游、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五)抓好工贸行业安全。临近年终,适逢冬季,生产任务繁重,作业环境不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设备超能力、超负荷生产。针对年底作业人员变动较大,临时作业多等情况,要强化施工分包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安全培训教育,严格作业审批,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主动做好各项冬防工作,加强对炉、槽、罐等设施设备本体的冬季安全性能检查和防冻、防凝、防泄漏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煤气柜管、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确保监控、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粉尘涉爆企业要加强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通风除尘设施、探测报警装置等检查和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六)抓好大型活动安全。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等原则,严格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申报和审批,有效落实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管理,严格、科学控制人数,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一)加强预报预警。针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梳理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告知预警信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各区安委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主动靠前、主动作为,运用各种渠道和手段,紧密联系属地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和有关成员单位,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准确掌握事件和舆情动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三)加强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做好针对性应急准备,健全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结合实际工作重点做好防风、防雨雪冰冻等应急物资器材筹措准备,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专项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处置能力。
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于2018年12月底前,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