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本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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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节〔2018〕1013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本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本市《关于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5〕94号),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订了《2018年度本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2018年度本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本市《关于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5〕94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提高本市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活动,旨在通过实施能效对标和“领跑者”的创建工作,树立行业标杆,强化企业节能意识,宣传典型经验,促使企业不断挖掘节能潜力,提升整体能效水平。

  二、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目前能效水平等情况,选择通信领域、水生产、有色金属加工等行业开展。

  三、申报条件

  按照自愿申报和行业主管部门遴选推荐相结合方式,以独立法人为申报企业,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在本市,且生产场地也在本市的用能企业。

  2.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或接近相关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

  四、评价规范

  (一)评价原则

  结合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工作特点,按照“突出对标管理、持续提升能效”、“过程和结果并重”、“定性和定量结合”、“分步实施,突出先进”等原则,制定工业和通信业领域上海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并按评分标准对用能企业进行打分和等级评定,引导用能企业提升能效水平。

  (二)对标评价

  评价标准打分按满分100分,其中能效水平70分,节能措施30分。根据打分,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能效“领跑者”共分金牌、银牌、铜牌三个级别,有效期三年。其中金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90分,银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80分,铜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70分。

  五、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2018年12月底)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报企业向市节能减排中心提交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2018年度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相关材料经初审后,由市节能减排中心转报至市经信委节能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8年12月-2019年4月)

  参与企业按照既定的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的执行情况,市经信委及市节能减排中心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三)企业自评估(2019年4月底)

  实施阶段结束后,参与企业针对本企业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以及评价标准,编写自评估报告并预打分,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市节能减排中心。

  (四)评价及等级评定(2019年5月)

  市节能减排中心结合评价标准和企业自评估报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打分,经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审定且公示无异后,分别授予金牌、银牌、铜牌能效“领跑者”。

  附件:

  1.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

  2.2017年度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申报表

  市经信委联系人:王茜茜,23112730

  市节能减排中心联系人:祝毅然,13918587203

  附件1

工业和通信业领域上海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分值 标准分

1、能效水平项(70分)
1.1 单耗水平 考察单耗指标是否达到了先进水平以及优于先进水平的程度
优于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先进值10%及以上(含) 70 70
优于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先进值8%(含) 65
优于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先进值6%(含) 60
优于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先进值4%(含) 55
优于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先进值2%(含) 50
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注:对于既涉及国标又涉及地标的,以先进的为评价依据) 45
2、节能措施项(30分)
(未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按照第2.1-2.3项进行评价;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2.1-2.3项得满分,共10分)
2.1 能源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体系 1)制定完备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且充分体现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和地方节能政策 0.4 3
2)制定生产环节节能操作规范,日常用能行为规范 0.4
3)建立能耗计量和统计规范等相关管理规范 0.4
4)建立内部定期用能情况汇报及信息交流制度 0.3
5)建立相应能源管理方面的文件记录和文档管理制度 0.3
6)适时对政策、规章制度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0.3
7)通过公司网站、内部通告等公布企业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0.3
8)建立能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 0.3
9)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0.3
2.2 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规划计划 1)节能目标责任制建设 建立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有明确的节能目标 0.5 4
将节能目标进行合理分解 0.5
为完成节能目标,有具体的措施、工作计划和资金保障 0.5
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 0.5
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和节能考核指标的 1
2)节能规划计划 根据《企业节能规划编制通则》(GB/T25329-2010),编制了节能规划 0.5
节能规划和计划建立在对未来能耗总量及单耗水平趋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0.5
2.3 能源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绩效考核及培训 1)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领导制度和工作体系 0.5 3
2)节能工作机制实际有效运行 0.5
3)能源管理机构、岗位(负责人)按要求进行备案 0.5
4)能管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0.5
5)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 1
2.4 收集分析用能情况,挖掘节能潜力 1)建立能源统计台帐 0.5 3
2)编制年度能源消费综合平衡表,进行电、热、水平衡等综合分析 0.5
3)掌握本单位各项设施、运行系统和用能设备的用能参数及能效状况,建立相关系统或设备、设施的能源档案 0.5
4)能效诊断和节能挖潜 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1997)开展全面能源审计 1
根据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结果,制定并落实节能整改措施 0.5
2.5 用能计量、监测和报告 1)能源计量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167-2006)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0.5 5
2)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已经建成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 0.5
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能源管理中心 0.5
3)动态监测主要产品能效指标 1
4)定期对相关部门节能工作进行评 0.3
5)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节能月报 按要求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1
按要求报送节能月报 1
6)对年度能源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下年度节能工作进行部署 0.2
2.6 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措施和高效设备 1)设计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设备采购及更换时充分考虑节能与提高能效 0.2 5
2)至少实施过2项节能技术 0.2
3)实现对主要生产过程、主要用能设备的用能进行优化 0.2
4)实施用电负荷控制与优化,减少最高负荷 0.2
5)主要产品单耗(工序)比上年度下降 0.2
6)综合节能率 证明本单位采取的各项节能措施取得了相应的节能效果。(综合节能率=产生的总节能量/该期本单位的总能耗,电力行业参考先进水平节能率幅度考评)  
综合节能率大于10%(含)(先进水平按4.0%) 2
综合节能率大于8%(含)(先进水平按3.5%) 1.6
综合节能率大于6%(含)(先进水平按3.0%) 1.2
综合节能率大于4%(含)(先进水平按2.5%) 0.8
综合节能率大于3%(含)(先进水平按2.0%) 0.5
综合节能率大于2%(含)(先进水平按1.5%) 0.3
综合节能率小于2%(含)(先进水平按1.0%) 0
7)节能投资力度 证明本单位每年在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以上一年度节能投资额与本单位各项投资总额之比为依据衡量(投资包括企业自筹、外部融资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  
节能投资比例高于10.0%(含) 1
节能投资比例高于8.0%(含) 0.8
节能投资比例高于6.0%(含) 0.5
节能投资比例高于4.0%(含) 0.3
节能投资比例低于4.0%(含) 0
8)节能投资效益 证明本单位的节能投资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以节能投资回报率衡量。(节能投资回报率=上一年度节约的能源成本/上一年度节能投资总额)    
节能投资回报率高于40.0%(含) 1
节能投资回报率高于30.0%(含) 0.8
节能投资回报率高于20.0%(含) 0.5
节能投资回报率高于10.0%(含) 0.3
节能投资回报率低于10.0%(含) 0
2.7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0.5 2
2)落实落后产能、设备(产品)的淘汰制度,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0.5
3)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并完成国家或本市要求的节能减排方面的其他各专项工作 1
2.8 对标管理活动 1)现状分析 成立对标活动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 0.2 5
对标指标进行分析,编写对标指标调研分析报告 0.3
2)选定标杆 将主要产品单耗(工序)或主要生产装置先进水平作为标杆对象 0.5
3)对标分析 对对标指标进行分析,并建立对标指标三级指标体系 0.2
与确立的标杆值比对,找出差距,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0.3
4)对标基础 明确对标指标计算范围、完善对标指标基础计量工作 0.2
建立对标指标统计体系,定期监测及分析能效对标指标 0.3
5)对标实践 按照对标活动要求,制定具体详实的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 0.5
对标实施方案对达到标杆值的保障率达到100%,1分;60%以上的,0.5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
每项改进措施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和有时间节点安排 0.5
按照对标实施方案和措施计划,落实改进率100%的,1分,落实改进率60%的,0.5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

 

  附件2

XX企业2018年度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XX企业(法人公章)

2018年X月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2018年度本市工业领域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编写实施方案。

  2、本材料需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一、企业用能现状分析

  1.1企业基本情况

  详细描述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近年来发展和生产情况、主要生产工艺和工序、近三年产品类型、规格及数量等。

  1.2企业能效水平现状

  参照本行业国家或上海单位产品能效限额标准,提出企业近三年来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重点工序用能情况、相关折算系数选取情况、单位产品能效水平等。

  1.3主要用能设备

  企业当前使用的主要用能设备,包括主要生产用能设备及生产辅助设备(如锅炉、水泵、电梯、空调通风、电力照明等),及其是否符合相关能效要求的评估。

  1.4主要节能潜力

  基于能效水平现状,结合能源审计开展情况,分析企业节能潜力及主要设备节能改造空间。

  1.5能源管理体系

  企业目前能源计量统计和能源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能源分项计量情况、能源统计方法、能源管理制度等。

  二、总体目标

  2.1总体思路

  研究本次能效领跑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思路,针对企业自身的现状情况,提出为提高企业能效水平而采取的主要节能路径,包括优化生产工艺、各类节能设备改造、加强能源管理、加强节能培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等方面。

  2.2主要目标

  制订本次能效领跑活动实施方案的完成目标,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能效水平目标,提出企业在本次能效领跑活动所要达到的标杆值(单位产品能效标杆);二是能源管理体系目标,通过本次能效领跑活动,企业需要实现的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和统计平台等节能能力建设的相关内容。

  三、能效对标达标实践内容

  3.1实施方案

  根据现状问题分析以及主要目标设定,明确各类节能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能源管理制度建设、节能目标责任分解、能源管理人员配备管理、能源统计分析挖潜、节能技术和设备投资等主要几方面的内容。

  3.2实施进度

  具体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3.3预期效果分析

  通过能效领跑活动实践后,预期的节能量以及技术经济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上述能效领跑活动顺利的开展,所配套的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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