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规土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为了深入开展本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现就本市地籍图更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工作流程
市、区规土成果管理机构和权属调查机构在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地籍变更测量、地籍修测等工作时,要按照“数据共享、高效服务、规范统一”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收件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凡是相关审批信息能够通过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确保更新时效
与地籍图更新相关的各项工作环节,要严格按照《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成果管理办法(暂行)》(沪规土资〔2012〕93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权属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规土资籍〔2018〕522号)明确的办理时限按时完成,确保地籍图的实时更新。具备条件的,应努力缩短办理时间,积极提升更新效率。
三、畅通查阅渠道
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重要内容,市、区登记事务中心要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阅的规定,做好地籍图的对外查阅工作,通过登记受理大厅自助设备、互联网和窗口查询等多种渠道,为申请人提供现势的地籍图资料。
特此通知。
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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