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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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沪水务〔2017〕1397号)的有关规定,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组成市级考核小组于2018年12月对各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的区

  松江、青浦、崇明、浦东、奉贤、嘉定

  二、“良好”等次的区

  金山、宝山、闵行

  各区应在认真总结2018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按照《2019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服务指导,严格检查考核,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推进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特此通报。

  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水务局代章)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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