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管局201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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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监人〔2019〕4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管局201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药品监管局201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上海市药品监管局201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2018-2022年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市药品监管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围绕市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打造一支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监管事业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为目标,全面提升本市药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内容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联组学习、结对学习、研讨交流等有效方法,认真组织系统广大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党章》《宪法》《准则》《条例》《习近平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发表的主旨演讲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上海改革发展新篇章的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重点学习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知识。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现场实训、模拟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调整和完善培训责任分工、组织管理、项目保障等机制,修订《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实训基地和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等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

  2.完善课程设置。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202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大纲》,结合本市药品监管职业化队伍建设实际,制定课程设置方案,梳理前期课件和教材,加强课件库建设。

  3.推进管理信息化。完善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推进培训项目的申报、参训、考核、反馈、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学员电子档案建设,积极探索与国家、本市培训系统共建共享。

  (二)开展重点培训项目

  2019年计划开展四大类20个项目、24个班次的重点培训(培训项目表见附件),预计培训2100人次。

  1.综合培训。一是开展局系统青年骨干轮训班,二是针对局系统党务干部、保密人员、财务人员开展实务培训。三是以例会形式开展人事干部等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为主,着力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预计培训180人次。

  2.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为培训对象,着力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监管水平。全年计划开展药品GCP检查员培训班1期、药品GMP检查员培训班2期、药品GSP检查员培训班1期、医疗器械检查员培训班3期、化妆品核查员培训班1期。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现场实训、模拟检查为主,并结合考试或考核。预计培训960人次。

  3.业务培训。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骨干和执法办案人员为培训对象,重点培训监管新法律法规、快速检验、监管实务、执法办案等内容,共9个项目,预计培训930人次。

  4.出国(境)培训。组织开展1期出国(境)团组培训,重点学习国(境)外国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结合“蓝鸟”培训计划,组织局系统中青年干部出国(境)开展监管执法、审评核查、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中短期培训,加大国际化监管人才培养力度。

  (三)组织学员参加各类调训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培训工作安排,选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加专题研修班、任职培训班、双休日讲座和各类业务培训,重点组织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市市场监管局“处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系统广大干部用好“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加强干部自学,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

  教育培训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的有效手段,是落实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将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安排,根据全年培训计划科学合理选调人员参训。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授课。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合力完成培训任务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和业务培训项目统一纳入市市场监管局培训计划。局干部人事处要加强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各培训班的主办处室要细化方案,选择优秀师资,认真实施培训任务,并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分级分类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分级培训。局科技情报所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培训保障,严格按年度预算和有关规定使用培训经费,每季度报告培训工作执行进度和预算实施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对培训的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

  局干部人事处和科技情报所要加强对各培训班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将各区市场监管局参训情况和开展药品监管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主办部门开展培训情况列入处室负责人考核内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情况列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

附件:2019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培训项目表
序号 类型 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期数 每期天数 每期人数 是否住宿 主办部门 承办单位
1 (一)综合培训 青年骨干轮训 局系统优秀科级干部 9月 1 3 40 干部人事处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2 党务干部实务培训 局系统党支部委员、党务干部 5月、6月 2 3 35 机关党委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3 财务人员培训 局系统财务人员 5月 1 2 25 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4 保密培训 局系统相关人员 6月 1 1 50 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5 (二)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 药品GCP检查员培训 全市药品GCP检查员 6月 1 1 60 药品注册处  
6 药品GMP检查员及监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全市药品GMP检查员及监管人员 4月、9月 2 3 100 药品监督管理处 工商干校
7 药品GSP检查员继续教育轮训 全市药品GSP检查员 10月 1 1 200 药品监督管理处  
8 医疗器械检查员继续教育基础培训 全市医疗器械检查员 4月 1 2 25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处 工商干校
序号 类型 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期数 每期天数 每期人数 是否住宿 主办部门 承办单位
9   医疗器械检查员继续教育实务培训 全市医疗器械检查员 8月、10月 2 3 5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实训基地
10 化妆品核查员培训 全市化妆品核查员 8月 1 1 150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11 (三)业务类专项培训 《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培训 市局、相关直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市药检所相关人员 9月 1 1 80 药品注册处  
12 特殊药品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监管骨干 6月 1 1 100 药品监督管理处 工商干校
13 基层监管人员药化快检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监管人员 8-10月 2 5 50 药品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上海医药职工大学
14 药品流通监管骨干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药品监管业务骨干 8月 1 2 100 药品监督管理处 工商干校
15 医疗器械经营监管骨干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医疗器械监管业务骨干 9月 1 2 10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工商干校
16 化妆品监管骨干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业务骨干 4月 1 2 30 化妆品监管处  
17 药械化稽查执法办案培训 市、区两级执法人员 7月 1 1 300 执法稽查处  
序号 类型 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期数 每期天数 每期人数 是否住宿 主办部门 承办单位
18   药品稽查执法实训 市、区两级执法人员 8月 1 1 60 执法稽查处  
19 药械化行刑衔接联合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市检察院、检察三分院;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有关人员 11月 1 1 160 执法稽查处  
20 (四)出国(境)培训 国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培训 市局、相关直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 10月 1 14 20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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