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16
2019年第14号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本机关审查,同意上海尼峰齿科材料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