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城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滩涂造地公司: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气候年景整体偏差,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可能频发,洪涝灾害可能偏重,我市在建水务海洋工程安全度汛形势比较严峻。为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做好2019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建设〔2019〕94号)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在建水务海洋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水务海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度汛责任落实。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首要责任,各法人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组织制定包括工程建设、汛前准备、汛期值守、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环节在内的安全度汛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安全度汛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度汛相关责任。
二、落实工程汛前进度要求。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在建水务海洋工程进展情况,加大对滞后工程的指导、督促力度,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的突出问题,组织项目法人等单位做好与度汛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已完工的项目在汛期发挥作用。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各在建项目法人要充分利用汛前宝贵的施工期,科学组织,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施工导流建筑物、挡泄水建筑物、破堤施工建筑物、水下土方加培等重点部位形象进度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三、强化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安全度汛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抓紧组织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印发相关单位及人员,并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各在建工程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备足备齐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完善安全监视、视频监控、水文预报、预警通信等设施、积极应用现代化防洪抢险技术装备,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参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各项目法人要组织对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规范施工作业管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并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应急教育和避险自救培训,必要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等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各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理,突出对管道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塔吊、临水临边等重点部位施工的全过程监控,严控安全风险。
五、完善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各项目法人要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巡视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极端天气、不利工况运行和工程出险时要增加巡查人员和频次,重要部门和出险位置安排专人盯守。充分运用气象、海洋、地震、水文、国土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单位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科学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深入开展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进一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立项目法人经常性自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检查、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市水务海洋重大工程抽查工作机制。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突出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全面检查工程安全度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度汛隐患。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时限、资金、措施、预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必要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请各市级水务海洋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2019年工程度汛方案、安全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于5月19日前上报至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其余在建项目的上述材料由项目法人于汛前上报至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5月底前,请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所负责实施在建水务海洋工程的跟踪检查,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完成对水务海洋重大工程的抽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