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本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申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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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有序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现启动2018年度本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申报和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部署,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多方主体参与、社区民主协商、社区资源整合、社区问题解决、社区文化营造等重点,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形成社区生活共同体。

  二、申报数量

  全市计划建设45个居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和10个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综合考虑各区历年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工作基础,结合居(村)委会数量,确定各区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

  三、操作程序

  具体工作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居村申报。以居村委会为申报主体,填写1.上海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申报表,2.上海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案例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二)区级推荐。各区民政局要及时指导本区域开展有关申报工作,并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019年5月31日前,各区将经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市民政局基政处。

  (三)前期督导。市民政局收到各区申报材料后,委托市居(村)委会工作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组织高校专家、实务专家等形成专家工作组,对申报居村开展前期督导。包括实地查看申报居村的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情况,结合申报居村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

  (四)实地验收。专家工作组赴申报居村实地查看,重点考察自治项目开展情况、公共服务设施运行情况、社区人居环境、社区问题解决情况等,查看居(村)务公开情况和相关工作记录,开展居(村)民满意度调查。在申报居村召开评审会,居村介绍自治家园建设中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典型案例,专家工作组现场点评。

  (五)交流评议。召开交流评议会,区级层面介绍自治家园建设总体经验做法,专家工作组对各区自治家园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议。

  (六)成果展示。确认一批市级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召开成果展示会,重点展示典型居村的经验和案例,互学互鉴。

  四、建设重点

  建设重点包括五个方面:

  (一)多方主体的参与。社区居民群众、活动团队、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企事业单位等力量经常性地参与到群众自治中来,不断激发社区活力,不断提升培育居民自治载体的能力。

  (二)民主协商的过程。注重自下而上的议题征询,聚焦居民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居民区联席会议、“三会”制度等,广泛开展社区协商。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能够体现事前征求民意,事中制度决策,事后评议监督。建立以自治章程为基础,各类村规民约为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共同遵守的社区氛围。

  (三)社区资源的整合。依托区域化党建平台等,充分利用和调动党的资源、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凝聚社区共识,解决社区现有问题。

  (四)社区问题的解决。切实解决社区秩序、环境卫生、利益冲突等热点难点问题,提炼总结行之有效的解决模式。

  (五)社区文化的营造。挖掘社区文化脉络,营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激发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五、工作要求

  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是推进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积极创新,确保取得实效。

  积极配合专家工作组做好前期督导和实地验收工作。区民政局基政科(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工作,协调前期督导、实地验收、交流展示等事宜,确保项目有序开展。督导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附件:

  1.2018年度上海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申报表

  3.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案例材料参考格式

  4.上海市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申报表

  5.上海市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案例材料参考格式

  上海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

2018年度上海市居(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名额分配表
区名称 居委会(个) 村委会(个)
黄浦区 3  
徐汇区 3  
长宁区 3  
静安区 4  
普陀区 3  
虹口区 3  
杨浦区 4  
闵行区 4 1
宝山区 3 1
嘉定区 2 1
浦东新区 6 2
金山区 1 1
松江区 2 1
青浦区 2 1
奉贤区 1 1
崇明区 1 1
合计 45 10

  附件2

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申报表

(2018年版)

基本情况 居委会 区街道(镇)居委会 最近一次换届日期:
地址 路弄(支弄)号室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   联系方式  
居委会主任   联系方式  
居民区类别 □1.旧里小区□2.售后公房小区□3.农民集居小区□4.大型保障居住区□5.商品房小区□6.涉外小区□7.别墅区□8.混合型(请注明)□9.其他(请注明)注:混合型需注明哪几类混合,如25。
人口 户籍户数 面积 辖区面积(m2)
户籍人数 办公用房面积(m2)
常住人口数 活动用房面积(m2)
主要做法 (内容可续页)
取得成效 (内容可续页)
街镇推荐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区民政局推荐意见 (公章)年月日
市民政局意见 (公章)年月日

  (本表格一式三份)

  附件3

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案例材料参考格式

(2018年版)

  标题

  建设单位:区街道/乡镇居委会

  一、案例背景

  简要介绍居民区基本情况。例如居民区形成时间、类型规模、人口户数、案例针对的社区需求或拟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二、案例描述

  包含居民自治建设的载体形成过程、如何运作、主要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回应的社区需求、取得的成效、由此受到的启示等等。

  附件4

上海市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申报表

(2018年版)

基本情况 村委会 区镇(街道)村委会 最近一次换届日期:
地址  
村党组织书记   联系方式  
村委会主任   联系方式  
村类别 □1.农业村□2.城中村□3.空壳村□4.其他(请注明)
人口 户籍户数 面积 辖区面积(km2)
户籍人数 办公用房面积(m2)
常住人口数 活动用房面积(m2)
主要做法 (内容可续页)
取得成效 (内容可续页)
乡镇推荐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区民政局推荐意见 (公章)年月日
市民政局意见 (公章)年月日

  (本表格一式三份)

  附件5

上海市村委会自治家园(社区民主协商示范点)案例材料参考格式

(2018年版)

  标题

  建设单位:区街道/乡镇村委会

  一、案例背景

  简要介绍本村基本情况。例如建村时间、是否进行合并、区域面积、本村人口户数、非本村户籍居民人数、案例针对的村民需求或拟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二、案例描述

  包含村民自治建设的载体形成过程、如何运作、主要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回应的村民需求、取得的成效、由此受到的启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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