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18
2019年第20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本机关审查,同意和弘手术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