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按照自评要求,结合本市《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办法》,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形成《2018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强化公众参与,现对《2018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媒介: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
二、公示内容:2018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
三、公示日期:2019年8月2日—8月6日
四、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23116798,传真:23116797
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dds@shmec.gov.cn
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3405室
附件:2018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
2018年度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国办发〔2017〕49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19〕3号),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形成2018年上海市“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海教育工作的情况
2018年,上海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一)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一是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启动上海高校思政工作“三圈三全十育人”综合改革,实施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成为首批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二是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学科德育,推进校内外育人共同体建设。三是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学生体育艺术教育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体育艺术课程改革,普及提高赛事活动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统筹特色项目布局。五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推进学校科普教育工作,加强国防教育,推进教育系统后勤现代化和校园生态文明建设。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一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制定《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以及《面向2020年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攻坚行动计划》。深化部市共建合作协商机制,建立健全改革成果推广交流机制,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二是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春季考试招生首次采取考后填报志愿方式,首次对应届中职校考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录取。落实高考综合改革配套举措,颁布修订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办法。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完成中考改革方案发布及宣讲工作。推进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加强艺术类研究生招生考试规范化管理,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三)深化课程与评价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加强托幼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领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向中职阶段延伸,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二是稳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首次实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制定居住证新政配套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三是推动课程与评价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制定上海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推进高中非统编教材编制。推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推进基础教育评价改革,推出上海市中小学校“绿色指标”升级版,推出上海市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指标,启动高中学校综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制工作。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职业教育优势发展
一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对标上海产业地图,调整优化《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实施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加紧布局新兴专业。健全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二是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扩大中高职贯通、中本贯通试点。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质量标准建设。三是提升学生综合职业素养,组织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深化职业体验日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推进“双一流”建设,印发《关于本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二是深入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启动上海大学等13所研究型高校、上海电力大学等6所应用型高校聚焦优势学科专业开展高水平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级。三是服务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发与转化平台建设,推进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是推进高校分类评价,首次开展全市61所高校分类评价测试,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五是提升高校办学质量。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改革,加快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印发《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一流本科建设试点方案》,启动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结合需求调整学位授权点,印发《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试行方案》,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
(六)优化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是推进终身教育内涵建设。在11个区推进“市民终身学习人文修身行走”试点工作,编制发放《2018年终身学习资源配送手册》,完善线上配送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上海学习网建设,推进老年教育。二是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上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将市民学习能力和需求监测纳入学习型城市建设总体制度框架的城市。三是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探索开展多区设点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统一办理机制,建立法律适用审定机制,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建设,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改,加强违规竞赛查处。
(七)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成民办学校分类选择工作。二是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共资源规范管理。三是签订长三角民办教育发展协作框架协议,打造长三角民办教育共生圈。四是建立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成立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八)推进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属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深化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对学校编制的统筹工作。二是推进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学前教育等紧缺专业教师培养。提高教师待遇,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完成TALIS(教师教学国际调查)2018测试。三是加强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四是提升职业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推进教师国际化培训,加强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教师赴企业实践工作。
(九)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水平
一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教育在人文交流及智库建设方面的桥头堡作用。二是深化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内涵,加强友城交流,推进中小学非通用语种教学,优化外籍人员子女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参与教育全球治理,推动国际组织落户上海,参与教育领域国际规则及标准制定。四是推进来华留学和汉语推广工作,推进新时期上海孔子学院改革发展。五是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党建和思政课建设。六是推进与港澳台合作交流,成立“沪港大学联盟”。七是制定《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一网通办”,推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工程建设,发布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蓝皮书。
(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健全教育服务体系
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拓宽毕业生就业领域,推进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质量。二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2018年上海高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1761项,荣获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5项金奖。三是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建成覆盖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和大学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十一)加强教育规范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加快教育督导发展。推进《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督导、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督导、高校分类评价等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探索构建长三角地区教育督导一体化合作机制。二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市、区、校视频安防监控平台数据对接,启用上海教育安全e站平台。加强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作“开学安全第一课”节目。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成为全国首家中小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综合性实训场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三是推进财务审计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推进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健全生均综合定额标准。实施各类审计业务,首次开展市属高校内部审计评价工作。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四是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完成《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推动上海大学等7所试点高校深化实施现代大学制度特色建设。五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政务公开评议和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六是加强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进“1+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计划,依托职教联盟实施精准扶贫,召开第十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大会,签署《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三省一市教育合作交流。七是加强档案管理,实施“机关及系统档案管理建设”和“智能型多功能档案密集架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八是完成对上海开放大学等8所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服务国家战略的语言研究和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研究。
二、2018年上海教育改革的主要举措
2018年,在教育综合改革框架下,上海市进一步突出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教育改革。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共召开13次专题会议,紧密结合中央和市委提出的新任务新部署、教育改革推进中的新问题新瓶颈、人民群众呼吁的新需求新期盼,积极探索实践。
(一)着眼“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1.及时全面传达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组建“50人宣讲团”开展全覆盖宣讲。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若干意见》,提出31条落实思路与主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在基础教育领域,着力打造一流的教师队伍;在职业教育领域,着力打造“双师型”人才队伍;在高等教育领域,着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2018年教师教学国际调查”显示,上海教师多项指标居世界第一。
3.深入研修研讨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描绘教育发展蓝图。对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对标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制定《上海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并据此制订《面向2020年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攻坚行动计划》。
(二)着眼“排头兵、先行者”根本要求,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首次实施高校分类管理评价。市教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8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分类管理评价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完成2018年高校分类评价试测,试测结果应用于应用技术型地方高水平建设试点学校遴选、内涵建设经费分配、市属高校党政负责干部考核、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动态调整等方面。
2.稳妥推进大中小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平稳推行幼升小“公民同招”,给予公办、民办学校平等的选择权;出台中考改革方案,2022年起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学生选学选考科目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
3.推动教育走向国际、服务辐射全国。英国学校正式引进使用上海小学1-5年级数学系列教材共36册,数学教辅材料相继在英国出版使用,“上海精熟教学模式”推广覆盖全英8000所小学。同时,全面开展针对全国7省20地州101县市的对口教育支援,分类精准施策,提升受援地区的“造血功能”。
(三)着眼“人民群众关切”热点问题,持续用力补短板
1.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实施城乡统一的“五项标准”,全市有近70%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现学校建设、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与收入标准、生均经费等标准统一。二是创新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机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紧密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等,持续抬底部补短板。
2.促进3岁以下托育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和网络,制定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托幼机构管理,明确要求各区解决“组织机制、管理机构、窗口场地、人员编制、申办流程、安全监控和服务能力”等七个方面问题。三是进一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目前入托婴幼儿中享受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婴幼儿占60%以上。四是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3.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巡查发现及查处工作。二是促进“一标准两办法”的落地生根,开展“教育培训市场管理系列配套制度”研究,继续优化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三是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市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探索建立黑白名单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体系。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面对新形势新需求,上海教育尚未完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望。主要表现在: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人才培养评价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教师育德育人能力有待加强,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待完善,教育开放需要进一步扩大,教育治理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有待健全,人力资源发展水平及教育科技创新贡献力需要加快提升,教育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亟待提升。
上海将抢抓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新的挑战,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更高的历史站位和更广的战略视野,科学谋划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2019年,上海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谱写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