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规范和推进本市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经2019年6月25日市卫生健康委第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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