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增补推荐绿色设计产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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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工业(控股)集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根据《关于2019年度增补推荐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的通知》(工节函〔2019〕339号〕要求,请各单位对照更新发布的91项绿色产品标准清单,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请申报单位编制自评价报告,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电子光盘一份,于8月30日前送至节能与综合利用一门式窗口(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申报材料模板请参照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制造体系申报要求,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并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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