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0-2-1 发布日期:2020-02-12
沪府办〔2020〕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沪市监注册〔2020〕903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