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字号:

沪府办〔2020〕1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知识产权局:

  沪知局〔2020〕15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请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