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静安区、松江区水务局,市水利处、市堤防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动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办防〔2019〕232号)要求,现将本市做好2020年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直接关系安全度汛,直接影响防洪工程体系减灾作用的发挥,各相关区水务局和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增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水毁修复工作。要加强对水毁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强化组织领导、项目管理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修复工作,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按时保质完成水毁修复任务,为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切实加强项目台账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全面建立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应建尽建,不漏一处。要对水毁修复项目紧盯不放,逐一明确水毁修复工作节点,加强水毁修复项目台账管理,及时跟踪掌握水毁修复进度情况。
三是大力推进建设实施进度。要在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推进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进度。暂时仍不能施工的,要加强有关准备工作努力为疫情平稳后尽快复工创造有利条件;具备施工条件的,要在保障施工人员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当地用工力量,优先保障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用工需求,优化建设时序,抓紧推进修复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主汛期前完成水毁修复任务。
四是加强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对汛前确实难以完成的或施工期有汛情发生的,要统筹落实水毁修复工作安全度汛责任人,逐个项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汛期施工措施,保障安全度汛。施工中要严把质量关,严控施工标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保障施工质量和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毁修复工作检查督导,深入基层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水务局将视情对部分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开展监督,共同推进水毁修复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清单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2020年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区 | 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 1 | 松江区拦路港左岸防汛墙及保滩防汛应急抢险工程 | 松江 | 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2020年5月 |
| 2 | 外高桥港区一期等专用海塘防汛应急抢险工程 | 浦东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 |
| 3 | 市城市排水公司污水三期大堤防汛应急抢险工程 | 浦东 | 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 |
| 4 | 彭越浦(竹园第一污水输送分公司段)防汛墙抢修工程 | 静安 | 竹园第一污水输送分公司 | 202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