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暗访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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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安全质量暗访工作,强化问题警示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推动强监管落地生效,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暗访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3月13日

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暗访工作规则(试行)

  为加强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安全质量暗访工作,强化问题警示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推动强监管落地生效,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务重大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落实“三严一创”(标准要严、监督要严、执法要严、创新机制)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将暗访工作作为强化安全质量日常监管的重要补充,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建水务建设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倒逼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暗访组织

  本规则所称“暗访”系指由上海市水务局局领导或局有关处室、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市水务安质监站)相关领导带队,对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暗访采取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向被检查单位告知行动路线、不要求被检查单位陪同、不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直赴项目现场、直接接触一线工作人员的“四不两直”工作机制。

  暗访组织单位应制定暗访工作方案,确定暗访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暗访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

  暗访组实施暗访时应当不少于3人,且具有执法资格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不少于2人。方案实施前,必须严格保密。

  三、暗访对象

  暗访对象应侧重市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及发生事故、受过处罚、投诉频繁、恶意欠薪、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较重(较多)的其他水务建设工程。

  四、暗访内容

  暗访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违反或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合同等情况;

  (二)管理违规行为;

  (三)工程实体缺陷;

  (四)安全风险隐患;

  (五)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反复出现的问题;

  (六)其他问题。

  五、问题处置

  暗访组织单位应将暗访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相关参建单位,相关参建单位可在现场或24小时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对认定事实清楚的违法违规行为,暗访组织单位应立即开具监督措施文书,并及时按照《上海市水务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规范》进行处理。

  被暗访项目参建单位应按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主体等,及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成果报市水务安质监站。市水务安质监站应派专人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必要时可进行暗访复核。

  暗访工作成果应及时录入上海市水务监督信息系统。

  六、惩戒追究

  根据被暗访项目发现问题严重程度,暗访组织单位可采取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责任追究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对暗访现场发现推诿、隐瞒、造假、阻碍、拒绝等恶劣行为,以及未按规定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重实施处理。

  七、有关要求

  暗访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规范言行,注意形象。在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被暗访项目正常生产秩序。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则,制定本地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暗访工作规则,组织做好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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