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水务局、教育局,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水利部、教育部、国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19〕234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节约用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及复评工作
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自2007年起开展至今已逾10多年,大部分学校都经历了新、改、扩建等情况变化,且仍有许多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以及部分高校尚未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各区水务局应密切联系各区教育局、各高校主动对照节水型学校创建及复评名单(见附件),按照《上海市节水型学校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持续开展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及复评工作。各学校应健全学校节水管理网络,完善学校节水管理制度,每5年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学校节水规划,加强学校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全面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推动学校建立智慧水务系统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示范工程。
二、加强节水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将节水宣传教育融入学校德育教育、学生环保社团联盟等,并适时开展水资源探究性课题研究等活动;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节水科普教育宣传栏、基地等;利用每年“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节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节水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型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营造浓郁的校园节水氛围。
三、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工作
鼓励学校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动“政产学研用”融合,集成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模式,参与高校节水工作,通过技术研讨、市场推介等方式,促进专业化服务企业的发展。积极探索用水费用托管型、节水效果保证型和节水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的应用,建成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待创建名单(高校)
2.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待复评名单(2015年5月前命名的学校)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待创建名单(高校)
| 上海音乐学院 |
| 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 |
| 上海建桥学院(临港校区) |
| 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 |
| 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 |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 上海政法学院 |
| 上海杉达学院 |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上海兴伟学院 |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立达学院 |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 上海开放大学 |
| 上海纽约大学 |
| 上海科技大学 |
附件2
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区)待复评名单
(2015年5月前命名的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电力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上海大学(延长路校区)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上海电机学院(闵行校区)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上海市商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