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相关局属单位:
现将《2020年度本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7月9日
2020年度本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
根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2020年民政部工作要点和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就本市民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围绕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聚焦”“三基本”,抓好“六保”“六稳”,抓好基本民政保障,按照重点突出、标准客观、指标量化、系统推进的原则,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就各区民政部门落实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加强对各区民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本市民政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评估对象
各区民政局。
三、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和综合能力建设情况;二是精神文明创建情况;三是民政特色亮点工作;四是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和综合能力建设
民政重点业务工作是评估体系中的主体部分。一是体现民政部、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体现“十三五”规划指标的全面完成。三是结合目标管理和年度养老服务绩效考核指标等有关条线要求。
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共分为22个小项,体现5个工作体系的要求,分别为: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创新推进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提升优化社会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共分为8个小项。今年将“疫情防控工作”单列1项,重点体现各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详见附件)
(二)精神文明创建情况
继续将精神文明创建情况纳入综合评估,对殡葬、婚姻、养老等3个窗口行业情况进行评估。
(三)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各区民政局结合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提供5个具有开创性、试点性、示范性的亮点工作和举措。各区亮点工作将汇编成册,作为下一年度民政工作会议的交流材料。
(四)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区民政局如实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点,包括服务对象进京上访;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等。如有被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点名,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好等情况,主评单位给出的相应评估结果应如实反映。
四、评估步骤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并部署实施。市民政局根据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情况,结合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意见,研究制定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印发至各区民政局并部署实施。
(二)各区自查。各区民政部门按照综合评估方案开展自查,于2020年11月中旬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求根据评估参考要点,依次分项撰写,做到尽量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对存在的问题也请如实报告。
(三)集中评估。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口评定,提出初步评估意见,进行评估打分。市局办公室汇总综合评估意见,计算最终评估得分,并提出考评结果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四)评估结果的使用。评估结果作为观察各区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对综合评估优秀的区,以市民政局名义向所在区党委、政府发函;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由相关处室和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区民政局要从全面贯彻全国“两会”部署,贯彻《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从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切实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的要求出发,将综合评估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督导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二)改革创新。各区要全力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民政基层和基础工作,继续抓好民政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针对本地区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各区上报的特色亮点工作,确保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11月中旬集中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
(三)落实责任。市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按照最新职能分工,加强对评估项目的指导、检查,强化实绩导向,将综合评估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科学分配资源,加强分类指导。各区民政局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保证材料的客观准确全面。市局办公室要推进实施好评估方案,综合各区评估项目报告材料、日常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情况、社会舆情反映等,做好方案指导、进度推进、评估结果分析汇总和汇报等工作。
附件:2020年各区民政工作综合评估项目表
重点工作 综合评估项目 主评单位 评估参考要点
| 一、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4项)一、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4项) | 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 救助处 | 1.做好低保等救助标准调整的落实,及时发放相关救助金。2.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3.落实疫情期间社会救助有关规定和措施,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补助。4.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深入推进低保专项治理。5.“社会救助顾问”实施情况。6.配合做好民政部和本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7.按时保质完成核对出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核对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核对工作相关信息安全,做好核对项目的政策咨询工作。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1.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从照料服务、救助寻亲、托养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2.全面应用全国救助管理人脸识别信息系统情况。3.第三届进博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情况。4.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和规范化管理情况。 | ||
| 慈善工作 | 慈善处 | 1.慈善超市的布点数实现街镇(乡)全覆盖,每个街镇(乡)至少建有一家慈善超市。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对本区慈善超市工作加以整改完善。2.积极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相关活动,弘扬慈善文化。3.挖掘有代表性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组织形成“中华慈善奖”相关申报材料,对获奖对象进行宣传。4.配合做好上海地方慈善立法工作,注重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配合做好慈善事业地方立法调研。 | |
| 福利彩票销售 | 福彩中心计财处 | 1.稳定销售市场,推动渠道、网点多元化发展,完成当年销售目标和公益金募集任务。2.加大公益宣传,积极回应彩民需求,妥善处理负面舆情,加强风险防控,体现福彩社会责任。3.履行区级管理职责,加强专管员队伍管理,落实代销网点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上海福彩市场转型发展。4.做好本区经费预算,规范业务费使用,按时上交各类款项,落实内控管理,符合财经纪律。5.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做好福彩销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 |
| 二、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5项)二、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5项) | 养老服务供给 | 养老服务处 | 1.完成“十三五”规划及年度市府实事项目中养老床位建设指标。2.完成“十三五”规划中保基本、护理型床位以及年度市府实事项目中认知障碍床位建设指标。3.完成市养老布局专项规划中社区养老设施(千人40平米)及年度市府实事项目中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助餐场所建设指标。 |
| 养老服务能力提升 | 1.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签约率达100%。2.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到95%。3.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全覆盖。4.养老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信息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完整。5.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应急呼叫服务全面覆盖。 | ||
| 养老服务行业监管 | 1.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情况。2.社区养老服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情况。3.养老顾问全覆盖,服务到位。4.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做好养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 ||
| 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福利保障 | 残疾人福利处 | 1.推动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做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点申报及相关配合工作。2.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定及发放工作,补贴审核正规,资金发放安全到位。3.开展相关调研,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部分区民政局)4.服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继续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等相关工作。 | |
| 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 | 儿童福利处 | 1.将成年孤儿安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2.落实成年孤儿安置的户口、住房问题,完成当年度安置任务指标。3.落实困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及时妥善解决本区困境儿童个案。4.建立区级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具备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枢纽和平台功能。5.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常态化,及时更新系统信息。6.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做好儿童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 |
| 三、创新推进社区治理体系(4项)三、创新推进社区治理体系(4项) | 社区治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治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 基政处基政处 | 1.探索居民区和街镇各中心社区工作者分类管理,加强对招录、考核、培训等的分类指导。2.加强居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分类全覆盖集中轮训体系。3.发动群众寻找身边的“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出新时代优秀居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代表人物。4.制定具体招录办法,8月中旬前完成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5.落实市委关于减负的“三不得”、“三个进一步”要求,做实区级居村协助行政事务区级准入把关机制。6.梳理和清理居村各类台账、挂牌、制度上墙和工作排名,整合各类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和小程序。7.积极推广“住户守则”等新型公约形式,推进社区分类治理。8.深化“有困难找居村”机制,提升“最后一公里”为民服务能力。9.完善村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功能,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真实、完整、清楚,村级财务公开到明细账目、凭证(发票);严格公开时限,村级重大事项及时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隔月公布。10.指导农村结合村情实际,充分发动村民参与,提倡“一事一约”,依法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完善乡镇政府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11.各涉农区按照本区村委会总数的15%左右,开展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建设,其中择优5个申报市级示范村。 |
| 社区云 | 1.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社区云”在居村委的全面覆盖和应用推广。2.推动整合区内下沉居村的信息系统,形成居村平台统一入口,基础数据统一采集,实现居村减负增效。3.明确“社区云”区级运营部门职能,建立区级运营机制,并指导街镇明确街镇级运营部门职能。4.各区社区居民家庭“社区云”参与率至少达到20%。 | ||
| 社会建设 | 社建处 | 1.开展首届上海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征集与推广活动,组织动员情况、项目推荐情况、参与复审评审情况。2.配合市局开展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调研。3.积极推进本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整体推进,综合利用,网点覆盖,需求导向,功能多元,服务规范,运营高效。4.贯彻落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引”。 | |
| 行政区划 | 区划处 | 综合考评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区基本管理单元管理体制完善、社区两委的功能建设、执法力量的配置、资金保障等情况。 | |
|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5项) | 登记管理 | 登记处(协调处) | 1.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网上办事。2.推动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情况。3.积极参与本市社会组织“十四五”思路谋划、调研和“十三五”终期评估等工作。4.深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落实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情况。5.推动社会组织宣传,社会组织典型引领、品牌培树工作情况。 |
| 社会服务机构管理 | 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 | 1.2019年度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完成情况。2.实行“访谈、评估、审计、查处”内容的“四必”监管措施情况。3.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完成情况。4.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教育类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工作情况。5.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情况。 | |
| 社会团体管理 | 社团管理处 | 1.完成2019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将参检率纳入指标。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脱钩名单按时完成脱钩工作。3.实施访谈、评估、审计、查处为主要内容的“四必”日常监管。4.指导街镇做好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推动实现“应备尽备”。 | |
| 基金会管理 | 基金会处 | 1.推进救急难“暖心”专项基金,落实在社区基金会开展设立“暖心”专项基金试点工作。2.推进社区基金会建设,社区基金会培训数量和质量情况。 | |
| 培育发展 | 服务处 | 1.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含购买主体发布需求信息和社会组织发布项目信息两方面情况)。2.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A以上评估等级建设情况。3.第十届上海公益伙伴日情况。 | |
| 五、提升优化社会服务体系(4项) | 社区政务服务 | 基政处 | 1.牵头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受理中心政务服务水平。2.配合做好“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一件事”、自助服务等有关工作,提升个人服务事项办理体验,从“能办”走向“好办”。3.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 |
| 婚姻管理服务 | 婚管处 | 1.落实《上海市婚姻登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疫情防控和婚姻登记两不误两促进。2.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规政策,推进依法登记管理。3.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70周年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承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婚姻家庭孝亲文化建设。4.推进婚俗改革,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5.深化婚姻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当事人婚姻登记便捷度和满意度。6.加强婚介机构监管力度,促进婚姻介绍行业有序健康发展。7.落实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切实解决婚姻登记领域相关问题。 | |
| 殡葬管理服务 | 殡管处 | 1.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2.推进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3.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4.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做好殡葬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 |
| 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 | 社工处 | 1.健全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立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会)。2.完善公益服务体系,完成公益基地创建数量,做实公益基地。3.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情况。4.指导街镇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建设。 | |
| 六、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8项)六、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8项)六、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8项) | 民政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 办公室 | 1.信息化建设运用推广情况。2.市、区两级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情况。3.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4.“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落实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等情况。 |
| 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民政研究 | 新闻宣传处 | 1.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组织策划重大主题新闻宣传情况。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用情况。3.舆情监控和应对情况。4.参与民政年鉴编撰情况。5.组织开展和参与部市民政问题研究情况。6.民政工作规划编制情况。 | |
| 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 | 计财处 | 1.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2.福利彩票公益金(公益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3.民政资金监管平台推进。4.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评价。5.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申报工作。 | |
| 民政标准化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民政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 | 法规处 | 1.针对民政重点工作和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制定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级标准化专业培训。3.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工作。4.积极参与国家、民政部、上海市和局标准化试点,按时完成局标准化试点示范(实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单位带动引领作用。5.建立、完善本机关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6.加强本机关执法队伍和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证管理。7.组织开展本机关法制培训,积极参加各级依法行政培训。8.规范做好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答辩应诉等工作。9.按要求推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加强行政审批规范清理,动态调整事项清单。10.按时完成本年度民政“放管服”重点工作任务。 | |
|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 养老服务处救助处儿童福利处残疾人福利处殡管处婚管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计财处办公室 |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治理方案。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障资金投入。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和事故管理;依法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消防安全预防措施,落实专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5.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安全、防范人身侵害和非法集资等落实到位。6.救助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检测设备。7.对社会服务机构在章程审核和年度检查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 | |
| 信访工作 | 信访办 | 1.信访事项办理时限和效能,网上信访公开答复。2.重要交办事项和疑难信访问题解决,信访矛盾化解。3.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4.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办理,人民建议征集。5.信访秩序维护,做好安徽下放户和“塔墓民”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6.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 |
| 综合执法工作 | 执法总队 | 1.结合本区执法工作实际,认真配合市局在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完善投诉举报、联合执法、通报曝光等机制,保持对民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3.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在实战中锻炼执法队伍,检验综合执法工作成效。 | |
| “12345”“962200”热线承办工作 | 社区服务中心 | 1.接收工单情况。2.答复市民情况。3.填写工单情况。4.反馈工单情况。5.测评市民满意度情况。 | |
| 七、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疫情防控工作 | 地区组(基政处) | 1.根据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小区出入管理,落实社区群防群控工作机制。2.做好居民防病宣传和健康提示。3.做好重点人群排摸工作,收集报送相关信息;落实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管控措施,做好居家人员生活服务保障工作。4.做好社区口罩预约登记工作。5.强化口岸防控,确保中转人员和包机乘客转运工作顺利进行。6.严格落实疾控要求,加强机场驻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7.做好地区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