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高〔2008〕15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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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高〔2008〕15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