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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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体〔2012〕5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自《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印发以来,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的指示和要求,积极响应,切实保证本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2012年2月至6月,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基本得到保证,体育活动内容比较丰富多彩,部分学校体育活动特色鲜明,学校师资和硬件等保障工作到位,社会认同度较高。

但是,对照教育部及本市有关文件要求,当前本市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如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硬件条件差异依然存在;体育课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今年是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重要年份,也是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规定的重要年份。市领导多次要求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把“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实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为此,现将新学年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的公示工作。区县教育局要结合实际,从组织领导、科学管理、评价考核、条件保障等方面对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制订具体方案。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从时间、空间、内容上进行具体、周密的设计,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继续利用网站、家长会等平台向社会和家长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在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体育课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创新,合理安排体育课的运动强度和负荷,发挥体育课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区县教育局要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市“快乐活动日”的推广与实施,加强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建设,在保证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活动内容和项目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以学生熟练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为抓手,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三、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每年举办1-2次校运会的规定,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为主要内容的普及性学生体育活动。全面推进市、区、学校三级联赛体系建设,通过市级大联赛项目“瘦身”和组织形式改革,实现重心下移,以区县、学校活动为联赛主体内容,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到全体学生。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每年举办1-2次校运会的规定,并积极广泛开展校际间单项体育联赛。

四、认真做好区县“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专项述职准备。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年初的工作安排,2012年底,市政府将听取各区县政府有关“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专项述职。为此,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地区“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及时做好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中小学校要积极探索符合本校特色,创新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模式,探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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