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德〔2017〕5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委,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两纲”,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活动,广泛参与“市民修身行动”,涵养崇德修身的高尚情操、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市18周岁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含中职生,下同)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评选奖项和名额
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设“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明礼诚信”“正直勇敢”“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尊老爱幼”“尊师好学”“志愿奉献”“尊重自然”十个奖项类别。每个奖项各表彰11人。其中包括上海市中小学生十佳“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上海市中小学生百优“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合计110名。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具体是:
1.自立自强奖:有较强的独立意识,遵守国法校纪;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乐观开朗向上,能够坚强面对困难,努力克服;有较强的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2.自尊自爱奖:有上进心,能克服自身弱点,积极进步;有明确的人生理想、目标和生涯规划;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社会。
3.明礼诚信奖:举止文明,言行恰当;谦虚自律,大方真诚;注重诚信,言行一致;能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错误,知错就改。
4.正直勇敢奖: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俭节约奖:不比吃喝穿戴,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节粮节水节电;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践行低碳环保生活。
6.热爱劳动奖: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乐于参与劳动实践。
7.尊老爱幼奖:有较强的感恩心,孝敬长辈,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8.尊师好学奖:有较强的尊敬老师观念,并融入学习、生活的具体实践中;学习态度端正,好学多问肯钻研,在学习上能不断追求进步。
9.志愿奉献奖:热心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乐于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自身岗位职责。
10.尊重自然奖: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三、评选程序和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区域推荐,公众微信投票及评选委员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时间为2017年12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区域推荐
根据各类奖项标准,经班级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学校审核公示后,学校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委对所在区学校推荐人选综合考评,确定本区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十个奖项候选人推荐名单,每一个奖项类别限推荐1-2人。中职校学生推荐名单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专业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中职校“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十个奖项候选人推荐名单,每一个奖项限推荐1-2人。(各区、中职校推荐名额数见附件1)
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表》,并附具体事迹介绍。
各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专业委员会对各奖项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28日(周四)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文本(各1份)报送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地址: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1A;联系人:孙红、叶文婷;电话:64164173、64163490),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同步发到邮箱:xsdyfzzx@126.com。
(二)微信平台展示和公众投票
通过微信平台对各区候选人事迹进行介绍展示。学校、学生和家长可关注平台,点播候选人事迹介绍,并对候选人进行在线投票。候选人微信得票数将作为评选依据之一。
(三)市级评审
市级评审采取公众微信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上海市中小学生十佳“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百优“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建议名单,报主办单位审定。
获评建议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树立榜样,加强宣传
各区、各中职校要将评选工作作为组织未成年人群体积极参与“市民修身行动”的重要载体,并把相关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工作中,要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充分挖掘学生感人事迹,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过程成为弘扬真善美、强化育人效能的过程,促进学生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实践,引导体验,激发情感
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参加社会实践中,寻找身边同龄人的道德实践典型事例,使评选出的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可信、可亲、可敬、可学,激发学生学习同龄人优秀事迹的真实情感和内在动力。
(三)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公平公正
评选活动要做到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学校一般应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全校公示后确定候选人。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区委,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专业委员会要规范操作,做好评审、公示工作,真正把道德实践风尚人物评选出来。区级、校级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要参照市级评选流程,严控获奖人数比例,原则上区级获奖人数不超过110人;校级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奖项1人。要完善评选方案和评选结果备案制,区级评选方案和结果要报市教委德育处、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团市委学校工作部、少先队工作部备案;校级评选方案和结果要报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备案。
六、表彰办法
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联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2018年上半年召开全市表彰大会。
附件:
1.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表
3.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
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名额分配表
| 区 | 推荐人数 | 区 | 推荐人数 |
| 黄浦 | 10 | 浦东新区 | 20 |
| 静安 | 12 | 嘉定 | 12 |
| 徐汇 | 12 | 宝山 | 14 |
| 长宁 | 10 | 松江 | 14 |
| 普陀 | 12 | 金山 | 10 |
| 虹口 | 10 | 奉贤 | 12 |
| 杨浦 | 12 | 青浦 | 10 |
| 闵行 | 20 | 崇明 | 10 |
| 中职校 | 14 |
注:名额分配根据《2016年上海统计年鉴》公布数据,学生人数在6万以下的为10个名额,6万至8万的为12个名额,8万至12万的为14个名额,12万以上的为20个名额。
附件2
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表
申报区(中职校):
| 学生姓名 | 年龄 | 照片 | ||
| 民族 |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姓名 | |||
| 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 |||
| 邮编 | 移动电话 | |||
| 推荐奖项(打√): | □自立自强奖□自尊自爱奖□明礼诚信奖 □正直勇敢奖□勤俭节约奖□尊老爱幼奖 □尊师好学奖□志愿奉献奖□热爱劳动奖 □尊重自然奖 | |||
| 典型事迹概要(不超过500字。详细材料请另附页): | ||||
| 推荐理由(不超过200字): | |
| 所在学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 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区委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活动组委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16-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汇总表
区(中职德育专业委员会):
| 编号 | 学校 | 学生姓名 | 推荐奖项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区委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