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印发《关于200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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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现将《关于200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辖有关教育部门和学校。

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7号)和本意见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和初中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实施教学。

附件:关于200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反映初中毕业生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指导思想

学业考试命题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促进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切实减轻学业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富有个性地发展。

三、命题依据

200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以《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本)》和2002年出版的《上海市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依据。命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学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掌握情况,特别要注重考查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杜绝偏题和怪题。

四、科目设置

(一)学业考试科目: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的要求,学业考试由学科考试和等级考试组成。学科考试项目有: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科学、生命科学、社会、体育与健身。等级考试项目有:信息科技、劳动技术、英语口语、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劳动技术、信息科技采用日常过程性评价与阶段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学业考试在课程内容结束后统一组织,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学科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区县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体育与健身考试办法另行制订;其余的学业考试由市教委教研室组织统一命题,各区县(或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要求同一时间)。

(二)2005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和计分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7号)实施。试验二期课改《物理》、《化学》新教材的学校,其试卷与面上试卷实行一卷分叉。

五、命题要求

命题要体现学科特点,着眼于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要突出重点,注意覆盖面,各科内容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80%,要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符合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贴近社会实际,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卷结构应简洁、合理,题量要适度。要根据学科特点处理好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命题的难易程度控制在1:1:8左右。

(一)语文学科

语文卷采用闭卷笔测形式,总分12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言文阅读、现代文阅读和写作三部分。文言文阅读约为30分,课内篇目阅读约占20分左右(含分叉部分),课外阅读约占10分左右。现代文阅读材料取自课外,约为40分;写作为50分,要求写600字左右的文章。

(二)数学学科

数学卷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总分120分,数学代数与几何部分分值比例约为6:4。题型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解答题。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值比约为9:11。

(三)英语学科

英语卷分笔试和听力测试两部分,总分为120分,命题仍然坚持“在考查考生基本语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的原则。试卷中考查语言知识与考查语言运用能力的试题各占35%和65%。语篇阅读的总量大体控制在1000个单词以内。

(四)理化学科

理化卷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总分120分。根据一期课改和二期课改教材不同的情况,试卷采用一卷分叉的形式,试卷含有共同部分和分叉部分,分叉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

物理学科部分为70分,适合一期课改教材的试卷中力学约占40%,光学与热学约占20%,电磁学约占40%;实验内容分布在以上各项中,约占总量的15%。适合二期课改教材的试卷中力学约占50%,光学与热学约占17%,电磁学约占33%,实验内容分布在以上各项中,约占总量的17%。

化学学科部分为50分,适合一期课改教材和二期课改教材的试卷中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都约占65%,化学实验都约占25%,化学计算都约占10%。

(五)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

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所携带资料不受限制。考试时间为70分钟。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表述。卷面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以《〈全日制九年制义务教育〉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标准》(2003年11月第4版,2003年11月第6次印刷)为命题依据,主要内容依据《思想政治》九年级教材(2003年8月第5版,2004年8月第7次印刷)和2004年7月—2005年5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试卷题型有填空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辨别改错题、问答与分析题。

(六)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初中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级考试以观察和技能为主,命题依据是上海市全日制九年制义务教育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中学生实验的有关内容与要求。

二期课改试验基地学校初中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级考试的命题依据是2002年出版的《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中学化学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基础型课程部分学生实验的有关内容与要求。

六、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的精神,2005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要建立命题、审题和阅卷制度,命题人员和审题人员必须分开。语文、英语、数学、理化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由区组织考试和阅卷;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试卷由市教委教研室命题,在同一时间内考试,由区县组织阅卷(返沪考生的政治试卷由市教委教研室单独命题,由区县组织考试和阅卷);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级考试由市教委教研室命题,区县组织实施。

(一)建立以骨干教研员和优秀教师为主的命题、审题人员库,负责命题和审题工作。

1、命题、审题人员的资质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讲诚信、守信用,作风正派,具有团结协作能力;

(2)了解中小学课程方案内容和课程改革发展趋势,熟悉相关的学科标准和教材内容,能正确把握学科的要求和难度;

(3)具有中级以上学科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具有一定的教育测量水平。

2、建立学业考试命题、审题人员库

命题、审题人选由区(县)和学校根据命题、审题人员的资质条件,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负责推荐,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委教研室建立学业考试命题、审题人员库,并与每一位命题、审题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库内每一位成员须承诺有关诚信和保密规定。

3、命题、审题人员的管理

建立命题、审题人员的专业档案,主要包括命题、审题的工作评价、诚信和守纪情况记录、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凡有违纪和诚信问题,或泄露身份,或命题和审题产生重大失误的将取消命题、审题资格。

4、对命题、审题人员的培训

由市教委聘请专家对命题、审题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分析、教育测量理论、市统一命题试卷分析和评价、保密规定等。

(二)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建立阅卷质量的过程监察制度。

1、加强阅卷人员的队伍建设

阅卷人员必须是在职的骨干教师。各区县要逐步建立阅卷工作人员档案,内容包括阅卷工作的表现、诚信和守纪情况记录、阅卷质量的评价等。凡有违纪和诚信问题,或因为阅卷失误而产生重大问题的人员将取消阅卷资格并记录在档案中。

2、加强对阅卷人员的培训

各区县要在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委教研室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阅卷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命题的思路、要求的把握、诚信和保密工作的规定等进行专题培训。

3、建立阅卷质量的过程监测制度和评价制度

要确保阅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特别要加强对主观题阅卷质量的管理,作文阅卷要认真落实3人独立阅卷的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阅卷,要在阅卷过程中建立阅卷质量检查制度,切实把好阅卷质量关。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教研室将对各区县阅卷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阅卷工作结束后,抽检各区部分学科的试卷,并对各区县的阅卷工作进行评估。

(三)认真做好学业考试命题的评估工作,提高学业考试命题工作质量,不断完善学业考试制度。

各区县要在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委教研室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试卷的质量分析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专家对学业考试的命题工作进行评估,广泛征询区县、学校、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考试改革的效果,不断推进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提高学业考试命题工作质量,完善学业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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