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专业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字号:

沪府〔2020〕7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专业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市民防办:

  沪民防〔2020〕11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专业规划(2021-2035)》,具体批复如下:

  一、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服务国家安全战略、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加快构建适应上海超大城市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有效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

  二、要根据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定位,调整优化民防工程、人防警报、人防疏散基地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布局,按照标准落实规划指标,提升人民防空建设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要加强统筹衔接,对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军民融合、重点地区开发规划等有机衔接。专项规划、专业规划要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并加强统筹指导。要指导各区政府将人民防空建设专业规划纳入单元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人民防空建设任务落地。

  四、要落实分工负责制,指导各区政府依法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管理,形成强大合力。

  五、要做好规划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