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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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1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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