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11统计督察组向上海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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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3月19日向上海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11统计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鲜祖德通报督察意见,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主持会议并发表意见,第11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上海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9月15日至28日,国家统计局第11统计督察组对上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上海落实落地,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为上海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督察发现,上海市统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不及时,理解认识不深入,推动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到位;二是统计部门独立开展统计调查职能有待依法保障,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力,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三是有的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有待加强;四是个别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问题。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上海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向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4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传达、落实及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完善统计法执行情况监督机制,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受李强书记、龚正市长委托,陈寅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国家统计局和督察组对上海的关心、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通报的督察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市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陈寅强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纠正偏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现象、严肃治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整治违反国家统计政令问题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切实增强统计工作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全面对照督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加快构建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他要求,要把此次督察整改作为高质量做好上海统计工作的新起点,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扎牢织密制度“笼子”,更好地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引导全市上下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为上海“十四五”开局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助力上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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