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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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管委会(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规章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54件。

  1.及时权威准确发布新冠肺炎防控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月25日,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及时权威准确发布新冠肺炎防控信息。自1月26日起,持续举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年内累计举办97场,回应媒体提问逾500个。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议题设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发布会实况通过“上海发布”微博微信直播,更广范围传播最新防控政策、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社会捐赠等权威信息,累计阅读量超过30亿次。“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设立“一网通办”疫情防控专栏,发布各类权威信息201条,面向市民开放“我要找茬”和“我要建议”反馈入口,同时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主动听取、收集各类疫情防控意见建议。对收到的421条防控建议,均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并反馈处理结果。

  2.持续发布“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到位

  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实施抗疫惠企、稳就业促发展等一系列规模性政策举措,先后制定发布《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抗疫惠企“28条”)、《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定外贸11条)、《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扩大投资20条)、《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利用外资24条)、《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促进消费12条)、《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在线新经济23条)、《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基建35条)、《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22条政策措施》(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2条)等重要政策文件,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领导和委办局负责同志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

  3.聚焦“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建设进展做好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重要”新要求,制定发布了《关于以“五个重要”为统领加快临港新片区建设的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管理办法、特殊支持政策等落地见效。发布《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加大对科创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发布《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布《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推动示范区率先形成32项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方式,及时全面发布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进展、展会亮点及服务保障情况,充分展示我国疫情防控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全面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4.围绕“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做好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上海口岸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上海“五个中心”提供制度支撑。聚焦科创中心建设重点举措和重大成就,推介发布《2019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报告》和“张江指数”,展示科创中心建设阶段性成果。发布《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彰显和发挥上海品牌标杆引领和聚集效应,助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

  5.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围绕推进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改革开放、张江科学城建设,做好放权事项的信息公开,先后发布《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再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浦东新区一批行政审批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接受市级部门委托实施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通知》,分别将1170项事权交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6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实施,5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

  强化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信息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各类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制定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总结推广本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经验做法。

  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及应用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放宽和便利市场准入,先后发布《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公开,发布《<外商投资法>与登记注册Q&A》政策解读,更新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三项清单。

  6.做好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和“一网统管”建设信息公开

  发布《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导意见》,推动“一网通办”更加高效、便民,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继续夯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完成近1300个政务服务中心 “好差评”三对应工作,“好差评”日均评价量达2.2万件。2020年,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集中公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行政许可710项,比2019年减少183项;行政处罚4312项,比2019年增加3项;行政强制261项,与2019年持平(说明:此三项数据统计为全市去重数);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21508项,比2019年增加5174项。“一网通办”社会知晓度和运用率显著上升,央媒和本市主要媒体等发布相关新闻报道及解读650余篇,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推出的“随申码”影响力和服务场景不断扩大,年内累计使用数超18.46亿次,累计用码人数超3914万人。在2020年7月联合国发布的《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中,本市在“地方在线服务指数”排名中名列全球各大城市第九位,“一网通办”被作为经典案例加以介绍。

  2020年,上海市城运中心启用,以“高效处置一件事”为目标的“一网统管”2.0版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共接入50个部门的185个系统、730个应用,实现对全市气象、防汛防台、公共卫生等城市运行管理实时数据的共享交换、分析研判和闭环处置,推动城市治理向智慧化、精细化迈进。加强“一网统管”建设宣传解读力度,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及时通过新闻通气会、案例分享解剖等多种方式向市民推介宣传“一网统管”建设进展和具体应用。年内,央视、新华网、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新闻报道和深度解读410余篇,“一网统管”的公众知晓度和城市精细化治理感知度显著提升。

  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区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机制,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和加强事后公示,确保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制定发布19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在上海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行政裁决结果,供社会公众查询。公布本市取消的55项证明事项清单和保留的21项证明事项清单。年内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910752条,行政强制信息304215条。

  8.扎实推进本市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聚焦本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以及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有关政策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年内共发布重点信息488条,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布《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本市国资国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等11份政策文件内容,发布市属国有企业外派专职监事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结果等信息。公开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等3起重组公告。公开本市地方国有企业2019年度总体运行情况,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生产总值、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上交税金等情况以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指标表。公开发布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企业主业目录,按季度发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职务任免信息公开,公开2019年度任期届满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结果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及国有产权交易结果信息。

  9.深入推进财政税收领域信息公开

  年内实现项目预算公开全覆盖,公开范围由市级部门扩展到区级部门,每个部门选择1个反映部门履职特点的项目,将项目立项依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信息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市级部门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一级项目全部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意向信息,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等,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及时发布国家和本市设立、调整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动态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上海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2020年度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48项,比2019年减少1项。结合本市税收重点工作,设立全力防疫支持发展税收政策、支持稳就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重大行政决策和社保费缴费等7个专栏,集中公开涉税优惠政策、实务操作等信息。

  10.做好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

  按时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目录清单,安排正式项目152项,其中包括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24项,建成项目11项,另外安排预备项目60项。市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开设专栏,按项目集中公开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竣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项目法人单位等信息,归集展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各区专栏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1056个,相关信息6000余条。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制订发布《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的要求。继续拓宽公开领域,将农村产权交易、司法拍卖等交易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年内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5479个,公告信息14756条;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644个,公告信息4410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340个,公告信息1629条;政府采购信息11107条,采购宗数148130件。

  12.认真做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1)规范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189条。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中考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信息92条,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具体要求,重点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230条。进一步加大高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同步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

  (2)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AQI、首要污染物等信息,公开19个站点实时空气质量。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按月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和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公布上海4个国控点位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主要工作进展、保障措施及公众参与等信息。发布《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和《上海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开1117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和170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单位审核信息。发布《上海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查处违法企业名单834家,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案件29件,处罚听证公告12件。积极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公开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上海市反馈督察情况、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上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公开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上海单位整改情况、本市第二批四个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

  (3)做好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公开上海市河长湖长名单并动态更新,制定并公开《上海市村(居)河长工作站建设指导意见》,推动河长制工作重心下移。按月发布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公开市属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按月公开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和管网水7项指标,公开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1次。按季度公布本市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和合格率情况。

  (4)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等重要政策信息。全过程发布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11个医疗急救分站”和“增设100家智慧健康驿站”的背景、实施机构、计划及进展情况等。公开本市卫生健康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按月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做好重点防病提示。

  (5)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公开5起市级层面牵头处理的事故调查报告。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季度会,并及时公开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和防范应对措施。公开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抽查信息156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50家次,工贸企业44家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50家次,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8家次,非煤矿山企业4家次,覆盖全部9个非中心城区和部分中心城区,以及上海化学工业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区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抽查结果处理等情况均予以主动公开。

  (6)做好社会保障和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发布《2019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2020年度各季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全面发布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围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全面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老年津贴发放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临时救助情况等内容。

  (7)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年度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任务和抽查结果,公示协助司法公示信息(股权冻结和解冻)9239条、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任务公告各841条,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告138973条、经营异常信息13.3万条以及严重违法信息1.7万条。发布产品监督抽查公告70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情况21期、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3期、计量抽检5期、总局食品抽检涉及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3期、省级食品抽检信息49期(涉及32563批次食品)、食品安全情况分析4期。公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4期、医疗器械质量抽检通告1期、化妆品质量抽检通告1期,公开药品GMP检查公示15期、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审查结果3期、化妆品检查情况通告1期。推进实施药品安全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制度,公布药品安全严重违法重点监管单位6家,责任人员28人。

  (8)做好住房保障领域和房地产调控信息公开。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公租房保障力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回应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一间房、一张床”的租赁需求。公开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审核登录公告,共有产权保障房选房、审核,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房源供应等信息。坚持“住房不炒”,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在房管部门网站开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估价机构、估价师、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等信息发布专栏,并及时更新,扎实做好政策正面解读、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助“网上房地产”和“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专业网站及时发布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媒体重点关注的一、二手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等各类信息,保证市场信息公开透明。

  (9)加强征地类信息公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出台了《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等9件规范性文件并公开发布。同时,进一步加强征地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与被征收人直接相关的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年内主动公开国务院或市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和市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539件、拟征地告知书1089件、征收土地方案公告597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91件、估价机构报名通知110件、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84件。对于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区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告知书、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实施告知书、分户补偿结果、选定估价机构名单公示、确定估价机构公告等内容,区征地实施部门也均按要求在现场和区级网站主动公开。

  (10)深化涉农和对口帮扶领域信息公开。编制发布《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市级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要点、项目清单、专项资金操作流程图和资金分配结果。修订发布《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连续第3年在国家扶贫日期间举办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展示上海对口地区持续帮扶的成果,宣传推介对口帮扶地区等地人文景观、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具有当地特质的扶贫项目,助推当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11)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定期通报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治理、“一江一河”区域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市民为加强城市治理献计献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制度,对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开展政策解读,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共123篇,其中H5动漫、图解图表、视频等多元化解读96篇,以生动形式为政策划重点,方便公众更直观清晰地理解政策的核心内容。大力推进跟踪解读,多轮解读,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发布后,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市民信箱、“12345”市民热线等途径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共性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应解答,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清晰。完成109件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

  公众参与活动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各区政府、各市级机关结合区域和行业实际举办“政府开放周”活动10余次,“政府开放日”活动100余场。市民防办将政府开放日与业务推介相结合,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宣讲、参与互动;市生态环境局在疫情期间推出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线上VR全景参观展示活动;市水务局采用云参观、云访问的方式开展“走进水务海洋”系列活动24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邀请其走进市大数据中心、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为“一网通办”发展问诊把脉、献计献策。高质量的政府开放活动搭建了政府与市民沟通互动的桥梁,提升了市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的感知度和获得感。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形成制度化安排。发布《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以及《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7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文件,构建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管理的制度体系。汇总发布市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9项。市政府继续带头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制度,4月13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等5名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决策会议,年内共开展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活动96次,邀请参与人员450余人次。主动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复文1354件,主动公开市政府承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办理复文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结合《规定》的修订,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文书”,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的指导,进一步优化当面申请的接待、咨询和服务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申请人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处理涉及依申请办理的投诉和建议,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对答复合理合法、但群众不理解的,做好解释工作。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全市依申请件进行全量全流程管理,严格平台使用规范,各单位线下渠道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办理平台,确保依申请件“应登尽登”。依托“中国上海”门户,开放依申请办理件的办理状态查询、在线补正、撤销申请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130件,较2019年下降6.62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406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400件,另有2124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1796件,占41.53%;不予公开1095件,占3.85%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1583件,占40.78 % ;因重复申请等原因不予处理1027件,占3.62% ;其他处理2905件,占10.23%。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813件,其中,结果纠正42件,纠错率为5.17%,较2019年上升0.87个百分点。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立案73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42件,复议后起诉289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87件,结果纠正23件,纠错率3.14%,较2019年上升2.23个百分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并进一步将属性审查范围拓展至部分党政混合信息。2020年,审核市政府公文250件,主动公开237件,主动公开率达94.8%,较去年上升4.6%。

  加强组织和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于年初部署开展市、区、街镇三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到12月底,已初步完成市、区、街镇三级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公文在线备案,规范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以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在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开设公文备案系统,“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实现与各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和OA系统的数据对接,公文备案系统可对各机关公文类型、总数和主动公开率进行汇总统计,并能实时监测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开发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规范性文件实现全流程管理。共归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00余件,依托“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放数据查询查阅功能。

  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针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全面开展属性重新审查和认定工作,同时结合依申请办理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年内全市合计共转化公开政府信息5080条。

  深入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发布《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2020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通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交通出行、文化教育、信用服务、普惠金融、城市服务等领域数据集超过4000项。强化公共数据应用,打造了一批经济价值较高、社会价值显著的政企数据融合示范应用项目。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成全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以及《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2020年3月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线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同时,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归集展示,便利市民群众查找权威政府信息。

  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根据《上海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6月底前,依托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云,建设完成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提供服务;16家区政府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网站平台,与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形成“1+16”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体系。

  不断推进多语种公开平台建设。“一网通办”国际版试运行,为在沪境外人士提供工作、生活、出行等全方位的政务服务。积极探索多语种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建设“涉外服务专窗”,做好“涉外服务一件事”工作。不断完善“中国上海”英文网站建设,通过与专业外语机构合作,在英文网站同步更新政府信息,疫情期间第一时间翻译并发布多语种各类抗疫惠企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在部分海外知名社交媒体建立“投资上海”账号,宣传上海投资政策和营商环境。通过多语种平台积极发布各类政策服务包,相继推出投资上海白皮书、上海服务海外行、外商投资指南英文、日文、西班牙文等版本。

  做好《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内容选编工作。除刊登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外,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社会普遍关注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也予以选登。全年共编发公报24期,刊发政策文件120件,政策解读97件,免费发放纸质公报192万份。此外,对市政府公报免费发放取阅点进行梳理并予公告,方便市民取阅。

  不断扩大“上海发布”影响力、传播力。“上海发布”不断创新传播方式、优化服务功能,粉丝数量不断增长,2020年 “两微一抖”平台总粉丝达到1900万,较2019年底增加500余万。其中,微信平台粉丝数817万、微博粉丝数939万、抖音粉丝数156万。创新重大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分众化传播特点。上海“两会”期间发布的《蓄力奋进!2020上海与你一起追梦》H5作品,采用游戏闯关模式,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融于游戏作品,网民可“边玩边看”,提升了解读的效果,得到了广泛好评。

  不断优化“12345”热线为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党委政府的总客服的功能定位。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积极稳妥应对话务压力,确保群众来电“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同时,热线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能力。开通外语坐席,为在沪外籍人士提供9种外语咨询和办事服务。稳妥推进政务热线资源整合,实现与“12315”、“12366”、“12333”三条热线“一号转拉”及与三农、民政、路政等热线的资源整合。将热线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和“随申拍”等受理平台嵌入“随申办”,市民可随时随地运用文字、图片等信息反映诉求,并在线查询办理流程和结果。实现手语视频服务覆盖全市692个基层窗口,为听障人士提供便捷服务。打造“12345”城市运行市民感知平台,挖掘数据“金矿”辅助决策,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

  继续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市领导带头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除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之外,2020年举行25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领导和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出席29人次。其中7位市领导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对本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结合《条例》《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各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开辟政务公开专区,在原有的信息公开咨询、信息查阅功能基础上,增设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服务咨询等功能,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成《规定》全面修订并组织实施。《规定》于6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在与《条例》保持严格对应的基础上,扩大了法定主动公开范围,总结了本市工作经验,细化了具体操作规范,强化了便民服务。《规定》发布后,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宣传和解读,组织编写了“问答式”的工作手册,方便一线工作人员使用,确保新老《规定》衔接交替的平稳有序。

  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调整考核项目、考核分值比重,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采取市政府办公厅测评、组织相关部门专项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等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沿用无纸化方式,重点考核各单位门户网站原有展示数据和内容,在不给基层单位增加额外负担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约谈考核排名落后单位,要求对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评估以及本市年度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每季度对本市70家政府网站和492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向社会公布。

  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条例》和《规定》的出台,全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50余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2.7万余人次,培训内容涉及《规定》修订及适用、依申请办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等,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1]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2

12

287

规范性文件

554

554

28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3

-183

128545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334

+5174

773004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09

+3

1910752

行政强制

261

0

304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27225290916元

[1]该项内对外公开总数量为现行有效的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954

1718

13

60

144

237

291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27

69

0

0

3

1

14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544

514

4

16

92

50

112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32

38

1

0

4

1

57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8

0

0

0

0

2

6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7

3

0

0

0

1

9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1

0

0

0

0

0

2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5

7

0

0

0

2

14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8

3

0

0

0

2

18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66

6

0

1

0

0

17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3

1

0

1

0

2

4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36

22

0

0

5

13

37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442

561

3

10

34

38

808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25

140

2

8

3

13

219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84

90

2

0

1

27

130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87

9

0

0

1

1

398

2.重复申请

445

29

0

1

1

1

47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1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48

0

0

0

0

0

14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2578

276

0

1

8

42

2905

(七)总计

26312

1700

12

38

149

195

284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02

159

0

20

0

43

21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37

42

66

68

813

316

21

80

25

442

226

2

42

19

289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实施后,少数单位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研究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规定》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标准目录有待进一步落地;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规定》的宣贯工作,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定期总结和汇编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准目录再优化再细化,推进标准成果落地。聚焦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主题式、场景式的公开产品。三是推进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探索通过“一网通办”市民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政策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有针对性的回应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草案的疑虑点、关注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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