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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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3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统筹做好全市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教材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 群 副市长

  副主任:黄永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 平 市教委主任

  秘书长:贾 炜 市教委副主任

  委 员:

  (一)部门委员

  杨 俊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石燕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敏 市科委副主任

  杜宇平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蔡 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海峰 市司法局副局长

  金为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费予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 冬 市规划资源局总工程师

  毛文佩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

  罗 毅 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彭文皓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光勇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王立新 市政府台办副主任

  曾 峻 市委党校副校长

  严爱云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朱国宏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

  黄兴华 市科协二级巡视员

  (二)专家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奎岭 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市科协副主席

  于信汇 教授、上海社科院原党委书记

  马大为 院士、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马树超 研究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王公龙 教授、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执行院长)

  王荣华 教授、市政协原副主席

  方守恩 教授、同济大学党委书记

  尹后庆 中学高级教师、市教委原巡视员

  叶必丰 教授、上海交通大学

  冯志刚 正高级教师、上海中学校长

  朱自强 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校长

  杨振斌 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

  宋新山 教授、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陈佩杰 教授、上海体育学院院长

  周维莉 编审、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姜 锋 研究员、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

  袁振国 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

  徐淀芳 正高级教师、市教委教研室原主任

  高德毅 教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为禄 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梅 兵 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崔允漷 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

  葛兆光 教授、复旦大学

  焦 扬 主任编辑、复旦大学党委书记

  薛明扬 教授、市教卫工作党委原书记、市教委原主任

  上海市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由市教委教材语管处承担办公室工作。上海市教材委员会下设上海市课程教材建设委员会、上海市教材审查和评价委员会,在上海市教材委员会授权下,具体负责课程教材建设和教材审查评价事宜。

  今后,上海市教材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部门委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上海市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上海市教材委员会主任批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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