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全面建设上海静安国际创新走廊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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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5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全面建设上海静安国际创新走廊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的批复

静安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静府〔2021〕61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关于全面建设上海静安国际创新走廊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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