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区枫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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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6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区枫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金山区人民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21〕377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金山区枫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具体批复如下:

  一、枫泾镇是上海南部面向长三角的门户节点城镇,是枫泾—新浜—嘉善—新埭城镇圈的中心镇,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要立足地区实际,认真落实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枫泾镇成为金山区建设“两区一堡”的实践典范区。

  二、枫泾镇要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要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历史风貌格局和自然人文环境,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周边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和色彩。

  三、枫泾镇要按照空间协同要求,推动城镇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和谐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由“镇区—社区—村庄”组成的镇村体系,实现设施共享集聚。以绿色、生态、宜居为主要目标,建设高品质的独立型小城市。完善多层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镇域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系统。

  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快推动规划落地,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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