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宝山区罗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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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6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宝山区罗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宝山区人民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21〕38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宝山区罗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具体批复如下:

  一、罗店镇位于宝山区西北部,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是上海北部面向长三角的门户节点城镇,也是罗店—罗泾—月浦城镇圈的中心镇。要按照北上海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战略目标,认真落实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罗店镇建成宝山区“南北转型”的产城融合实践典范区, 全力打造以文化旅游和生态宜居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

  二、罗店镇要传承和弘扬“金罗店”文化、红色文化和工业文化,重塑古镇风貌,增强古镇活力。引导文化旅游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保护与更新一体化发展,保护历史风貌格局和自然人文环境,充分重视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周边环境,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建设活动。

  三、罗店镇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科学合理布局生态空间,加强公园绿地、景观水系等建设,提升公共开放空间密度。要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

  四、罗店镇要按照空间协同要求,建设综合服务型城镇。要构建由“镇区—社区—村庄”组成的镇村体系,创新“生态+”“文化+”模式,推动乡村振兴和文化发展。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服务功能,实现共享集聚。完善多层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系统,强化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

  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搞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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