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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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各区政府网站,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网站。

  二、测评内容

  (一)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落实情况

  考查各网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工作要求情况,包括网站普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工作完成情况。

  (二)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日常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包括政务公开是否及时权威,政策解读是否形式丰富、内容亲民,办事服务是否信息全面、准确实用,政民互动是否响应及时,在线访谈是否围绕重点等。

  (三)内容保障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对“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保障情况,包括网站工作年报、信息报送、在线访谈、社会监督员意见处理等。

  (四)网站专项工作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网站集约化、统一公文库建设、网上领导信箱等。

  (五)用户满意度

  考查用户使用政府网站的满意度。包括网站检索是否便捷,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内容发布是否准确,办事服务是否实用,互动交流是否响应,页面设计是否友好,交互功能是否易用等。

  三、测评方式

  (一)专项评价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网站普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内容保障、网站集约化、统一公文库等工作的测评;市信访办负责网上领导信箱工作的测评。

  (二)社会评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府网站建设运行、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可见性优化等工作进行评估。

  (三)公众测评

  公众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设的2021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专栏,对各单位网站进行使用满意度测评。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1月—2月,开展政府网站测评工作,包括专项评价、社会评估和公众测评;

  (二)2022年3月,综合汇总各方测评情况和评分结果;

  (三)2022年4月,形成测评结果,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1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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