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22〕1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批复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22〕13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请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此实施。同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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