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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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2〕3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

  沪民养老〔2022〕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具体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原则为: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服务均等、差异引导,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适度前瞻、底线管控,坚持优化布局、增存并举,坚持凝聚共识、多规衔接。

  近期(到2025年)规划目标为:全面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城市,持续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深化“90—7—3”养老服务格局,建成方便可及、服务专业、功能复合、覆盖城乡、层次多元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近期(到2025年)规划总量指标为:建成不少于17.8万张养老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小于60%,且包含至少1.5万张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床位;全市每千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街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总量力争达到50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供应能力达到25万客/日左右,建成100家乡村长者照护之家。

  二、各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各区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配置。

  养老床位方面,中心城区各区养老床位数按照区域内户籍老年人口的2.5%配置,浦东新区养老床位数按照区域内户籍老年人口的3.1%配置,其他各区养老床位数按照区域内户籍老年人口的3.5%配置。建立养老床位统筹建设机制,近期(到2025年)主要在五个新城和部分郊区落实约1万张统筹建设床位。高龄老年人(80岁及以上)占比较高的区优先建设护理型床位。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根据各区常住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同,近期(到2025年)一类、二类、三类区常住人口每千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分别达到55平方米、50平方米、45平方米。

  三、请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将该规划作为上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导依据,相关内容同步纳入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总体目标,制定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落地。请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指导各区抓紧落实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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